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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不能有贱民--声援高智晟律师与李健

 2005-02-15 02:14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作为2003年中国网络第二大案----黄静案网络呼吁的首要发起人,关注民众权利,加上自己的文章,在中国网络上也有较高信誉的人,我常收到法轮功信仰者发给我的EMAIL和信息,但我那时或者不太相信或者在那个时期内无法有所行动。这有多方面的原因。

但是,看了李健发给我的呼吁中国公民签名支持高智晟律师的呼吁书,再仔细看后,我无语良久,曾经有网友说我过于相信共产党,但我相信自己的判断力。黄静案中后期主要是李健、艾晓明在努力,李健名气不大,但李健的精细给我留下深刻印象,他在我心中信誉很高。高智晟律师有自己的律师事务所,如此政治敏感的事情,他是拿自己的身家甚至坐牢为代价说真话的,肯定不敢胡说。

如高智晟律师在公开信中说:2004年“6月3日,黄伟再度被宣布劳动教养三年,结束了在留置室被‘监视居住’的他,于6月4日再度被送至劳教所。此后,为了向市政府复议及行使有关依法享有的程序权利,黄伟每次必以绝食的代价才获得。其多次累计绝食天数达 42天。其景之惨、其情之悲足见一斑!”还有倪国滨于今年“12月3日,倪再次被绑架,至今无音迅的令人触目惊心的遭遇”李健也说:“我们认为,高智晟律师在这封公开信中所反映的问题已远远超出了黄伟案的范围,鲜明、深刻的体现了我们国家司法现在所存在的严重问题及其对相当多公民的神圣权利的粗暴践踏。长期以来、大范围的、有组织的利用国家公权,使用包括劳动教养等非法手段,对众多公民(包括信奉法轮功的公民)所进行的超越司法的非法拘禁和管制是一种政治迫害,已造成了严重的人
道灾难。”

十分明显,某些官员利用国家公权,使用劳动教养等非法手段,导致一些法轮功信仰者因为他们的信仰便成了这个国家中境域十分悲惨的贱民,也还有一些公民,权利被随意粗暴践踏。

我曾经以为,江泽民在四中全会基本退休后,那些法轮功信仰者的日子会好过一些,他们能够结束被违法迫害,过自己的生活。但看完高智晟律师的公开信和郭国汀律师的文章,我发现,我确实低估了法轮功练习者在中国的悲惨处境,他们仅仅因为信仰便成了没有公民权的贱民。

中国不能有贱民!

人和人的命运是彼此相连的,我还记得马丁·尼莫拉的德国新教牧师的话:“一开始他们来抓共产党,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共产党。他们来抓工会成员,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工会成员。然后他们来抓犹太人,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犹太人。然后他们来抓我,已经没有人能留下来为我说话了。”我必须站出来说话。

法律方面的阐述,高智晟律师的公开信和郭国汀律师的文章、李健的呼吁都说了,我坚决支持。另外,我想补充的是:哪怕法轮功是迷信,民众也有迷信的权利,当局采取司法行动和准司法行动只能是因为他们的行为和行动后果,而不能是因为他们的信仰。对成年人进行劳动教养是非常明显的非法手段,不经过法定的司法审判程序就剥夺成年人三年的自由,是对人权的极大破坏。必须尽快废除劳动教养制度。

徐建新
2003年中国网络第二大案黄静案网络呼吁首要发起人
代表作:
《政府执政能力问题研究--中国的政治体制如何平稳过渡到自由民主体制?》
《全面退步的中国中小学教育》、《中国科学研究教育的缺陷与改进办法》
《学术自由是科学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中国的科学研究标准问题》
《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新三权分立论》
《创造性思维的核心是凝聚性思维》(这是本人水平最高的心理学纯学术论文)

江西省德兴市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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