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看了李健發給我的呼籲中國公民簽名支持高智晟律師的呼籲書,再仔細看後,我無語良久,曾經有網友說我過於相信共產黨,但我相信自己的判斷力。黃靜案中後期主要是李健、艾曉明在努力,李健名氣不大,但李健的精細給我留下深刻印象,他在我心中信譽很高。高智晟律師有自己的律師事務所,如此政治敏感的事情,他是拿自己的身家甚至坐牢為代價說真話的,肯定不敢胡說。
如高智晟律師在公開信中說:2004年「6月3日,黃偉再度被宣布勞動教養三年,結束了在留置室被『監視居住』的他,於6月4日再度被送至勞教所。此後,為了向市政府復議及行使有關依法享有的程序權利,黃偉每次必以絕食的代價才獲得。其多次累計絕食天數達 42天。其景之慘、其情之悲足見一斑!」還有倪國濱於今年「12月3日,倪再次被綁架,至今無音迅的令人觸目驚心的遭遇」李健也說:「我們認為,高智晟律師在這封公開信中所反映的問題已遠遠超出了黃偉案的範圍,鮮明、深刻的體現了我們國家司法現在所存在的嚴重問題及其對相當多公民的神聖權利的粗暴踐踏。長期以來、大範圍的、有組織的利用國家公權,使用包括勞動教養等非法手段,對眾多公民(包括信奉法輪功的公民)所進行的超越司法的非法拘禁和管制是一種政治迫害,已造成了嚴重的人
道災難。」
十分明顯,某些官員利用國家公權,使用勞動教養等非法手段,導致一些法輪功信仰者因為他們的信仰便成了這個國家中境域十分悲慘的賤民,也還有一些公民,權利被隨意粗暴踐踏。
我曾經以為,江澤民在四中全會基本退休後,那些法輪功信仰者的日子會好過一些,他們能夠結束被違法迫害,過自己的生活。但看完高智晟律師的公開信和郭國汀律師的文章,我發現,我確實低估了法輪功練習者在中國的悲慘處境,他們僅僅因為信仰便成了沒有公民權的賤民。
中國不能有賤民!
人和人的命運是彼此相連的,我還記得馬丁.尼莫拉的德國新教牧師的話:「一開始他們來抓共產黨,我沒有說話,因為我不是共產黨。他們來抓工會成員,我沒有說話,因為我不是工會成員。然後他們來抓猶太人,我沒有說話,因為我不是猶太人。然後他們來抓我,已經沒有人能留下來為我說話了。」我必須站出來說話。
法律方面的闡述,高智晟律師的公開信和郭國汀律師的文章、李健的呼籲都說了,我堅決支持。另外,我想補充的是:哪怕法輪功是迷信,民眾也有迷信的權利,當局採取司法行動和准司法行動只能是因為他們的行為和行動後果,而不能是因為他們的信仰。對成年人進行勞動教養是非常明顯的非法手段,不經過法定的司法審判程序就剝奪成年人三年的自由,是對人權的極大破壞。必須盡快廢除勞動教養制度。
徐建新
2003年中國網路第二大案黃靜案網路呼籲首要發起人
代表作:
《政府執政能力問題研究--中國的政治體制如何平穩過渡到自由民主體制?》
《全面退步的中國中小學教育》、《中國科學研究教育的缺陷與改進辦法》
《學術自由是科學生存和發展的基礎--中國的科學研究標準問題》
《中國政治體制改革的新三權分立論》
《創造性思維的核心是凝聚性思維》(這是本人水平最高的心理學純學術論文)
江西省德興市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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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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