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苏小姐介绍,今年1月7日,她在南宁市东葛路某手机连锁店以1038元购买了一款诺基亚3100彩屏手机,配“两电一充”,其中一节电池属于赠送。10日凌晨1时许,苏小姐装上赠送电池,连机一起放在床头上进行充电。早上8时许,苏小姐从睡梦中被一声爆炸声惊醒,接着闻到一股刺鼻的烧焦味。苏小姐连忙起床,一看,床头冒起了烟,再一看,充电的手机早已是“四分五裂”、“身首异处”了:手机后盖被弹到一边,屏幕已黑屏了,电池全部烧焦,还冒着烟;不仅仅手机面目全非,就连放和手机放在一起的价值480元的CD随身听也遭遇“厄运”,电源线被烧断,CD机被炸得放不下 CD碟;另外,一张床单被烧了一个巴掌大的洞。
当日中午11时,苏小姐拿着炸坏的手机及CD机到该手机店,以手机存在质量问题为由,要求换手机和赔偿。当时,店员为苏换了一台同型号的手机,却没有表示要赔偿CD机及其他损失。并说先把手机及CD机拿到诺基亚维修检测服务中心检测,等检测结果出来,报告领导后,再给苏小姐答复。
随后,因协商未果,苏小姐投诉到南宁市飞凤工商所。1月28日,经工商人员调解,在手机店同意换一台同型号的新手机和CD机,另送一件小礼物给苏小姐的情况下,此事才告了结。
当代生活报
- 关键字搜索:
- 新买
看完这篇文章觉得
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