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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考虑修改刑法遏制“男多女少”

 2005-01-07 03:51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我国人口性别比失衡的现象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就已经初露端倪,这些年呈现出逐年严重的趋势。据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不仅农业人口中出生人口性别比比较高,非农业人口的出生性别比也呈升高趋势。有5个省的出生人口性别比甚至高达130以上,即每出生100个女婴时,男婴为130个,严重偏离正常值 106。专家介绍,在不受人为干扰的情况下,世界各国出生婴儿性别比是基本一致的,一般在104-107范围之内,即每出生100个女婴时,男婴为104 -107个。

1月6日,中国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张维庆在介绍2005年中国人口工作重点时透露,政府有意通过修改刑法来遏制人为因素造成的中国新生儿“男多女少”,出生性别比持续失衡问题。

   
“我们将争取在《刑法》修订中,增设有关条款,加大依法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的力度,”张维庆在6日下午举行的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上说。

  他表示,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升高已被列为新一年中国政府在人口发展方面的大事之一。

  分析家指出,受偏爱男孩的传统思维影响,中国部分胎儿父母为了要生个男孩,与医院、诊所私下交易,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对胎儿的性别进行鉴定,或者进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这造成了中国目前的新生儿“男多女少”--比例约为1.19:1,严重偏离了1.06:1的正常值。

  张维庆要求有关部门要做好刑事立法论证工作;各地计生部门要做好案例汇总,加强分析,为刑事立法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建议。


  在法律保障方面,中国在近几年已经颁布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等法律法规来打击选择新生儿性别的行为。

  国家人口和计生委资料显示,目前中国已有29个省(区、市)在当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对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作出了禁止性规定。山东、福建、广西等省还为此制定了专门的地方性法规。

  此间专家指出,若刑事立法得以通过,将有力震慑那些企图通过人为手段来选择胎儿性别的父母和为金钱而“铤而走险”提供相关技术服务的医疗单位。

  据统计,近两年来,中国查处的此类非法案件达3605例,处理当事人2409人,查封没收B超机978台。

央视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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