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被灌输的历史观就是强奸有理的历史观

大家读我这篇文章之前,请先仔细看完我以前的《日本有权统一中国》和《论日本统一中国战争的历史进步性》两篇文章。

然后我们再来看看我这篇文章后面附录的一个叫做Heimweh的家伙的骂帖,看看这个愚蠢而不自知的得意忘形的家伙写的这篇自以为抓住了别人的把柄可以趁机羞辱别人一顿,结果却因为自己逻辑上致命的漏洞,自己给自己设置了一个逻辑圈套的,句句自打耳光却又自鸣得意的蠢文,不得不让我惊叹世界上居然有如此愚蠢而下流的东西。

好了闲话少说,我下文就来指出这个蠢货的逻辑漏洞来给大家看看,顺便作为我本文论点的一个例证。

其实,我在《日本有权统一中国》和《论日本统一中国战争的历史进步性》两篇文章中的逻辑是非常清晰的:我是根据中国人自己(包括官方和民间)的理论作为前提来推断出我文章的论点的,即:以中国官方(这个不需要举证了),以及民间(有中国影视界拍摄的大量歌颂满清王朝的清宫戏辫子戏还有蒙元征服史剧为证,以及老百姓的喜闻乐见等例子)所认同的蒙元王朝,满清王朝对中国汉人的征服是实现民族融合和团结的具有历史合理性和进步性的“统一”的理论为依据,进而推论出,日本对中国汉人的未遂征服,也是实现民族融合和团结的“统一”的论点,并且其更具有历史合法性和进步性(因为日本人比游牧的蒙元,满清在文化上种族上更接近中国人,而且征服过程中杀人更少,更文明)。

蒙元,满清对中国的征服在性质上是强奸,既然中国人认同蒙元,满清对中国汉人的征服是实现民族融合和团结的“统一”,是具有历史合法性和进步性的,也就是说中国人认同蒙元,满清对中国的强奸有理,那么,日本对中国的未遂征服(也就是强奸未遂),也是具有历史合法性和进步性的,即:日本对中国的未遂强奸也是有理的!而且更加合理合法!

从法律上来说,强奸未遂比已实现的强奸也是更轻的罪行。

既然中国人认同蒙元满清对中国的已实现的强奸是有理的,那么则日本对中国的未遂强奸则更是合理合法的!

所以中国人的历史观就是强奸有理的历史观!

但是,这个叫做Heimweh的傻逼却据此得出了:如果Heimweh它妈跟Heimweh它爸在合法婚姻之内干过,所以也应该被它爸以外的其他男人自愿和非自愿地干,或者说强奸,而且Heimweh认为,这两种情况并没有区别。(当然了,这个叫做Heimweh的傻逼在意淫中是以我为假想对象来比喻的,但是前面已经说明了,它由于自己逻辑上致命的漏洞,它在自己的骂帖中句句都是在自己打自己的耳光,每一句漫骂最后却都落实在Heimweh自己的父母身希(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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