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的人权观与世界人权观有本质区别

最近,大家通过媒体看了国际人权大会的各国代表发言,特别是代表共产党观点的中国代表的发言,再次强烈表达了以下的意思。

1、人权是共产党的内政,别国不能干涉。

2、应该允许共产党的人权观存在,民主国家崇尚的信仰自由、言论自由等等,在共产党控制下的中国是不允许的。

其实共产党的人权观与世界人权宣言中的人权观是绝对不能相提并论的,建立基点完全不同。

我们知道许多国家普遍都有宗教信仰,比如:信仰基督教、天主教、犹太教等,在宗教中说是神创造了人类,并且给人类开创了生存的环境,生存的权利,作为人应该遵守的道德行为规范,也赋予了人类应该享受的权利其中包括有信仰自由、有申诉的自由等(这其实是人权的根本内涵),所以、人们常说天赋人权,其实的确是天赋人权。

既然是天赋人权,那么在人权的问题上就不存在国家和民族的界限,不论任何政党、任何个人侵犯了他人的人权,都是对整个人类的侵犯,对神的亵渎,是绝对不能允许的,作为人类中的一员,都有权利谴责如此的恶行,都有权利阻止侵犯人权行为的发生。

当然在各个国家也发生着不同程度的侵犯人权事件,但正是基于以上的基点,揭露侵犯人权事件的往往是本国人,而且作恶之人很快会被绳之以法,因此也就形成了一个人人维护人权,人人制止人权迫害的氛围。

那共产党的人权观是什么呢?从《共产党宣言》中可以找到答案,通过这个宣言可以看出共产党的人权观恰恰是与以上的人权观基点相反,也就是说共产党的人权观是在迫害人权、侵犯人权基点上建立起来的,所以从共产党建立的那天起它们就从来没有停止过侵犯人权。而且共产党在无神论的领导下,不承认天赋人权,只承认“党赋人权”,你维护共产党,热爱共产党,信仰共产党,甚至加入共产党,就给你生存权,权力、金钱、恶欲膨胀随你支配,没有共产党,就没有你的一切。你如果说“不”!!,那么共产党就会剥夺你的生存权,申诉权,知情权等等,更甚者就是共产党的代表江泽民对法轮功迫害的名言“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搞垮,肉体上消灭”“打死算自杀,不问身源,马上火化”等等。

我们从已解体的共产党国家的历史也可以找到佐证,当共产党还存在时,其它国家很少知道、了解发生在共产党国家的迫害人权、侵犯人权事件,一旦共产党解体,通过一系列解密的文件,在共产党控制的国家,发生的迫害人权、侵犯人权事件之惨烈令世界震惊。

随着近几年经贸交流的国际化的趋势,残存的共产党国家为了苟延残喘,也穿上了和平伪善的外衣,巧舌如簧,粉饰太平,环矫娌欢显诠(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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