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公安局长索取性贿赂的警示

《新京报》12月6日消息,近日,因涉嫌“买官卖官、包庇色情场所并收受巨额贿赂”,深圳市罗湖区原公安分局局长安惠君被“双规”。和其他腐败分子不同的是,这位女公安局长不仅擅权专权、爱财如命,而且个人生活糜烂,甚至多次接受下属的性贿赂。

作为集人权、财权于一身的公安局长,安惠君在下属面前是威严的。这种威严不仅表现在工作的威压上,还表现在性需求的威压上。为了满足自身的性需求,安惠君多次以出外考察的名义,指定年轻英俊的男警员单独跟随她外出,期间向英俊下属作出性暗示。如顺其要求,回深圳后将迅速升迁;反之则升职无望,理由是“有待磨练”。该分局年轻英俊的一位警员与安惠君关系密切。而他从副科被提拔到正科,再到副处、正处,仅两年时间。此人今年10月也因涉案被“双规”。

应该承认,安惠君所接受的性贿赂,其实也带有“性索取”的性质。年轻英俊的男警员与安惠君提供性服务,至少在第一次的时候不是主动的。但是,这种为道德法律所不容的非正当性关系一旦成为事实,为安惠君提供性贿赂的下属则由性伙伴很快转化为腐败的同谋。因婚姻失意而在下属身上谋求生理上的快感,安惠君本人当然也带有悲剧色彩,但是,从她对男警员颐指气使的态度来看,安惠君之所以能轻轻松松得到年轻警员的性贿赂,从根本上还在于她一手遮天的权力。

安惠君权倾一时且生活糜烂,活脱脱的就是一个当代武则天。武则天当政的时候,不仅高度集权,还常常找“面首”寻欢。文武百官对这位女皇虽多有怨艾,但因为畏惧女皇手中的生杀予夺大权,只能睁只眼闭只眼,听之任之。回首安惠君骄横霸道的个性、“辉煌”的工作业绩和放荡无羁的私生活,我们不难发现,正是因为公权缺少监督,致使安惠君的个人意志取代了组织意图,其胡作非为不仅难以受到追究,也使知情者敢怒不敢言。

安惠君以出差为名要求年轻英俊的男警员为其提供性服务,这在罗湖区政法系统是“流传甚广的说法”;而与她过从甚密的男警员两年时间由副科级提拔到正处级,消息的来源是“多名知情者证实”。应该说,安惠君的所作所为并非密不透风。恰恰相反,她的糜烂作风一直在其下属的眼皮下进行。值得追问的是,对于这样的局长,下属们缘何就没有举报?安惠君是因为“8·31事件”(一起山体滑坡事件)被牵出来的,如果没有“8·31事件”,安惠君还要腐败糜烂到几时?

在侦破安惠君案的过程,有这样一个细节。2000年,罗湖区公安分局一位科长出版了中篇小说集《随风飘荡》(作家出版社2000年12月版)(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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