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图:北京插播分析“自焚” 中共气短 封锁“敏感”新闻 当局长期插播和掐断香港电视

11月20日北京时间晚上8点左右,北京电视1台的动物节目被插播法轮功专题电视片“风雨天地行”。不同地区观众表示,看到的插播节目10-30分钟不等,主要内容为“天安门自焚”分析。

11月21日中共当局发表“严正声明”,抗议卫星信号在20日被“干扰”。法轮大法明慧网23日发表评论指出,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是公开践踏中国宪法和丧失基本道德良知,公民有责任用非暴力行动维护法律和道义。

另外一个不争的事实是,每当香港电视和国际媒体新闻节目有所谓“敏感”内容时,中共当局一贯插播和掐断境外媒体电视信号,代之以广告和其他无关紧要的节目,BBC、CNN曾多次向中国方面提出抗议。

中共残酷迫害人权,以及长期插播境外电视、干扰海外广播、封锁互联网等剥夺中国公民知情权的行为,违反了中国宪法和国际公约,令中共在北京电视插播事件上气短。
 
*当局一贯插播香港电视
  
据报导,在中国大陆有四千万至六千万户家庭能够收看国外的卫星电视。不过,当局只允许外国媒体把节目讯号发放到限于珠江三角洲范围,以及全国的外国公馆及某些豪华酒店。

每当世界各地有中共不想让中国老百姓知道的大新闻发生时,当局就会插播或掐断香港电视信号。

今年香港七一大游行,中国政府在深圳切断了香港二个电视台的新闻信号,用广告插播游行画面。

今年香港10万人参加元旦民主大游行,香港电视新闻在中国内地被当局掐断,当时香港翡翠台的新闻节目被插播变成了广告。

去年七一大游行,50万香港市民上街抗议中共在香港强制推行23条反颠覆法案。当时,香港电视在中国内地的信号也同样被插播。一位姓陈的港商说:“去年七月一日,我在深圳,虽一河之隔,我一点都不知道香港当日有50万人上街,当天中国国内新闻还报导,香港市民和一些娱乐明星都在欢迎香港基本法23条立法。一周后,我回香港,才知道7月1日当天有五十万人上街,大吃一惊。”

据报导, 广东珠江三角洲地区自80年代中就开始通过架设天线接收香港电视台节目。90年代以来,随着各地开办有线电视台,北至韶关、东至揭阳、西至湛江,全省都能看到香港电视。

从90年代初,省会广州即开始对香港电视台的新闻节目进行删剪,近年来更扩展到珠江三角洲地区,凡涉及海外异见人士活动、台湾问题、“六四”事件、法轮功请愿甚至美国针对中国部署导弹防御系统等新闻都被删剪。

电视荧幕上代之广告、“吸烟危害健康”等标语,有时荧幕上会出现一行字,“根据上级指示,本地有线电视节目统一由省管理,不便之处,敬希谅解!”言下之意是并非有线电视台有意删剪,只是奉命行事。

对于观众投诉,当局声称是为抵制“反动、不良信息”的影响而采取的新措施。除了插播和掐断电视信号外,中共也一贯干扰美国之音、自由亚洲电台、BBC、法广等海外广播、广泛封杀国内外网站,以剥夺中国公民的知情权。

专栏作家赵达功在评论文章中指出,“封锁新闻,强奸民意,是中共一贯的做法。”“共产党违法,共产党犯罪,但宪法和法律哪里能制约共产党?”

*政府违宪违法 公民有责维护法律和道义

据了解,这次在北京插播的《风雨天地行》是一部法轮功真相专题电视片。该片分六个专题,澄清中共在镇压法轮功的过程中编造的种种谎言,特别是“自焚”骗局,以及全球诉江案和国际社会对法轮功道义上的支持与帮助等。

2001年1月23日分,北京天安门广场发生震惊中外的“自焚”惨案,一向对此类事件讳莫如深的中国官方新华社和中央电视台第一时间迅速报道,指控法轮功学员“自焚”。法轮功方面否认了指控,并指出“自焚”行为严重违反法轮功的原则和教导。随后,中共利用“天安门自焚”事件,在全国范围内通过整部国家宣传机器煽动对法轮功的仇恨。

针对北京插播事件,明慧网发表评论指出,不论是中国宪法还是国际公约,都规定了人民有信仰自由和言论自由。可是在过去的五年多里,法轮功学员只要坚持信仰或为信仰依法上访,就被非法关押、判刑,遭受酷刑折磨,至少有1100多名法轮功学员失去了宝贵的生命。

这场用恐怖和暴力对法轮功施行迫害的政治运动,违反了中国自身的宪法和中国签署的国际公约。中共政府违宪违法,公民有责任用非暴力行动维护法律和道义。

评论指出,在和平抗争的历史中,正如英国甘地、美国马丁-路德金所教导的那样:当一个国家违反了法治、践踏了人类的权利,那么人民自己就有义务不接受这样的错误、不用暴力反抗,而是采用纯非暴力的方式进行抗争。

明慧网称赞用电视插播让中国人民了解迫害真相是勇敢、高尚的行为,是在不公正面前行使公民的义务、维护宪法的和平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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