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少年相视一笑说明什么

据《北京晚报》报道,4个未成年人因绑架人质索要150万元赎金,并在赎金到手前将人质杀害,于11月11日被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分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在听到法庭判决时,4个少年竟相视而笑,庆幸自己逃过了死刑。

  这起案件已经是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在一周之内审理的第三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前两起案件分别是10名青少年轮奸少女案以及15岁少年赵某因怕受责将其表弟杀死案。

  这些涉世未深、正值花季的青少年犯下的杀人、轮奸、绑架等罪行让人触目惊心,特别是4个少年逃过死刑后的微笑,更令人感到震惊:是什么使这些少年的心灵如此邪恶?

  杀了人却没有负罪感,没有羞耻感,没有悔恨,反倒相视而笑。这一笑意味深长,让所有看到这条消息的人都不能无动于衷。心情沉重之余,笔者也产生了种种联想。

  这一笑是对法律权威的嘲弄。因为在杀人之前,4个少年已认真“研究”过了:他们是未成年人,杀了人也不会被判死刑。如今,果然不出所料,他们“如愿以偿”地逃过杀人偿命的惩罚,所以才有那轻松的相视而笑。那么,如何使法律更具有威慑力,如何使法律没有漏洞可钻,正是这一笑为我们的法律工作者提出的新问题。

  这一笑也是对教育的挑战。至少在4个少年身上,我们的教育是失败的。虽然看起来,我们组建了覆盖全社会的教育网络,学校、家长、社会都热热闹闹,齐抓共管,可是,效果还不容乐观,漏洞也很多。特别是对那些失学、辍学的流浪少年,劣迹不断的问题少年,我们更是缺乏有效的教育手段。这 4个少年杀人犯都是小学毕业后就流落在外的失学少年,这部分人数量不多,但犯罪的比例却很大。如何对这部分人进行有效的教育疏导,是全社会面临的一个大问题。

  这一笑还是对充斥于荧屏某些警匪片的“褒奖”。这4个涉世未深的孩子,作案手段老练,计划周密,准备充分。据他们供认,他们使用的犯罪手段完全是从电视、电影上学来的,他们用了近一个月的时间精心策划,选择目标,勘察路线,筹备作案工具。而且在将人质杀害后向其家长索要150万元赎金时,也“借鉴”了一些警匪片中的反侦查手段。这就再次提醒我们,如今一些影视作品以及电子出版物过多地追求商业效益,已对青少年产生了极大的负面影响,实际上起到了变相教唆犯罪的作用。因而,净化荧屏,创造健康文明的社会环境,彻底根除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土壤,也是当务之急。

(京华时报)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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