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和官员嫖娼后有何不同

同样去嫖娼,按说应该受到大致相似的处罚才是,实则却不尽然。知名经济学家、复旦大学经济学院院长陆德明因为嫖娼被抓,曾被依法留置。此后,他辞去院长职务,离开复旦大学。
而广东河源原市委副书记卢建中因嫖娼被犯罪团伙敲诈勒索,便指使该市几名干部出资70多万元“摆平”,其最近被查处却主要是因为卖官受贿。比较一下两名嫖客事后的“遭遇”,也许是蛮有趣的。

其实,只要熟悉官场的人都心知肚明,不要说官员嫖娼算不上新闻,即便是被抓后能成为千夫所指丑闻主角的,也寥寥无几。比如,原新乡市委书记祝友文,在北京、上海、广州嫖娼,三番五次被抓,哪一次不是由当地公安机关去“认领”回去的,直至他因贪污受贿被判刑,也只见隐隐约约几句“生活作风腐败”的评语,并未具体指出其嫖娼的劣迹。

经济学家陆德明同样是嫖娼,其遭遇和卢建中则无法相提并论了。如果他们二人坐在一起聊天谈到此事,估计卢建中更得意些,而陆德明这个经济学院的原院长要自愧不如许多 成本太高了。而人家卢建中,嫖娼无啥大碍,只不过嫖娼之余大搞卖官鬻爵的买卖才最终付出了代价。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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