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光皇帝一块补丁三千两

夜读《春明梦录》(清·何刚德着),看到这样一则故事:道光皇帝“极崇俭德,平常穿湖绉,裤腿膝上穿破一块,不肯再做,命内务府补之,开账三千两。道光怒其贵,严诘之,渠对曰:‘皇上所穿裤腿,系属有花湖绉。翦过几百疋,鲜有花头恰合者,是以如是其贵’。”此事以后如何结局,书中未讲。想来皇上听后,低头看看补过的小洞,果真严丝合缝,恐非但不再追究,反会觉得这个官员会办事,忠心难得。
补一块小补丁花三千两银子,可能吗?当然不可能。那么三千两银子那里去了?不须问,“内务府之职,如衙门之有庶务,即俗所谓账房也。账房有折扣有花账,已处处有弊,而内务府更有百倍于此者。”这些官员胆子确实够大了,竹杠敲到皇上头上,而且胃口如此之大,令人咂舌。其实,类似的清宫腐败,尤其是晚清宫中的腐败,清人笔记中常有披露。清王朝时期,朝廷每诏令办一件事,承办者都要雁过拔毛,层层盘剥。可以想象,如此层层加码,层层贪污,压到老百姓身上该是多么沉重的负担!更何况这种层层加码竟敢肆无忌惮地加到皇上身上,可见官吏腐败和胆大妄为已经到了何种地步!

写到这里,忽然想起了近日在报章上看到的一则消息:11月1日,国家审计署公布了对国土资源部等单位的审计结果。审计表明,国土资源部本级及所属单位,仅从2000年至2003年间,就以各种名义,截留挪用专项资金6307万元,用于发放工资、奖金及弥补行政支出等;其某一下属单位甚至在没有支出预算安排的情况下,就动用27万元购买了小轿车。(《新京报》2004年11月2日)6307万元能办多少事,一下子似乎说不清楚,但最低大约相当于两万多农民一年的纯收入。政府花的都是纳税人的钱,却这样随意截留挪用,甚至将项目结余的资金转发为奖金,归为己有,不就是一种雁过拔毛、层层盘剥的行为么?

其实,类似的行为实在不少,譬如一些建筑工程中的“转包”:由发包人先吃回扣,承包者又层层转包,经过一层层地剥皮,最后能用到工程的资金也就所剩不多了,否则,怎么会出现那么多的“豆腐渣”工程?再譬如一些单位的公车维修、公物采购,许多都是少花钱多报销的办法套购公款的。这些人“补”起“补丁”来,其胆量和胃口于道光皇帝身边那位官员比起来,恐怕只有过之而无不及了。

鉴古而知今,历史的教训值得注意。一个团体,一个单位,如果一旦贪婪成风,是凡钱物一经谁手,谁就要从中克扣,来个雁过拔毛、剥一层皮,给自己捞些好处,那就很不妙,很值得警惕了。为了制止这种腐败,最好的办法有二:一是严查,不为下属的糊弄所惑,做好事前预算、事中监督和事后检查,凡查出雁过拔毛者就严肃查处,决不姑息;二是公开,凡花钱的事都要政务公开、财务公开,形成一套公开透明和问计于民的决策程序,让群众监督。这样,倘若再出现“一块补丁三千两”的事情,即使能够糊弄过“皇上”,老百姓也不会答应的。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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