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少爷

我在几次请人的经验里体会到美国人少有阶级观念,而且不分职业尊卑。

小镇没有刻苦耐劳的外劳,想找个园地帮手还真不容易,先雇了个中年汉子,拔了两天杂草就不来了,后来雇用的几个也好不了多少。最后,老公居然请来朋友的儿子做,高大粗壮的吉米是多家麦当劳连锁店老板的独生子,他才16岁,因为目前店里不缺人,自告奋勇要做我们的园丁赚零用钱。

我嘀咕老公找来熟人的孩子是馊主意,万一把人家累坏了,我们怎好意思?没想到充当驾驶的妈妈珍妮,第一天带吉米来上工就告诉我:“他勤劳得很,尽管派他做没关系。”暑期结束后,我告诉珍妮,她一点也没夸张,吉米真的做得好,她听了骄傲地说:“吉米在自家店里能同时做好几种工作,不管是包外卖、炸薯条、抹地板,甚至于洗厕所都做得比其它员工好!”少爷洗厕所?我以为听错了。

去年我们的工地来了个毛遂自荐的小伙子要当清理杂工,好几个月他天天跟在木匠们的背后,收拾废物,毫无怨言,工地里几乎人人可以指派他事情做,我看他不像没学问的人,问他来历,说是Between Jobs(换工作的空间期)再问下去,才知道他是我母亲的脑科医师的儿子,不过他已搬出家里。

家境好的肯做工,那劳工阶级更是不例外,上回换屋顶,工人把高中辍学的儿子带来一起做,这孩子挺瘦弱,在烈日下吃力地扛着笨重的瓦片,弯身跪着钉屋瓦,汗流得一脸苍白,我告诉他爸,孩子的大拇指都捶肿了,老爸却说:“不念书当然要做工,难道我让他赋闲在家?”几天后,孩子没再来,我心想,老爸的苦肉计可能奏效了。

记得从前在国内,父母有钱家世好的孩子即使去外面赚零用,也很少听过愿意干粗活的,有的父母可能还觉得自己的“公子”或“千金”这么做有失面子,我一直忘不了珍妮开着豪华座车来带灰头土脸的吉米回家时的满足模样。

有句洋谚就说:“与其给他鱼吃,还不如教他钓鱼能终身受用。”珍妮教导成功,因为吉米常在领薪时高兴地告诉我,他快要有钱去拿回放进Lay Away存购的吉他了,非不劳而获得来的,更多了一分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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