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悉尼《华人日报》因诽谤罪被告上法庭

 2004-05-16 16:19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据澳洲法轮大法信息中心消息,澳洲纽省法轮大法协会及法轮大法学员以诽谤罪将悉尼的《华人日报》报纸告上纽省最高法庭,起诉原因是该报于2003年12月18日登载对法轮大法及法轮功学员污蔑性文章。
 
消息说,该报根据悉尼总领事发言人所提供的消息,发表文章宣称法轮功是如同日本奥姆真理教一样的“邪教”组织。奥姆真理教在东京地铁站施放的毒气事件中导致多人死亡。
据了解,法轮大法又叫法轮功是一种平和的人体修炼功法,广传世界60多个国家,以“真、善、忍”为指导原则,对任何人都没有伤害。法轮功在澳洲是合法注册的社会团体,受澳洲法律的保护,该文严重诋毁了法轮大法学员的名誉并给法轮功学员带来精神伤害。
  
消息称,在采取该法律行动之前,法轮功学员曾给《华人日报》机会公开道歉,但遭拒绝。该案件将按照纽省最高法庭的法律条款进行。
  
纽省法轮大法协会也将于5月17日星期一上午11时在悉尼Macquarie大街与Martin Place的交叉口举行新闻发布会,进一步披露有关详情。

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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