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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毒牛奶,我们能对王海们说什么?

作者:千重山  2004-04-27 23:14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好长时间没有在电视报纸媒体上看到昔日打假英雄王海的声音了,面对在全国爆发的毒牛奶事件,我特别希望看到象王海这样的英雄重新站起来,即便王海们能够得到十倍百倍的回报,作为消费者我们认了,我们也愿意拿出钱了资助一下王海们,去为我们的国家扫除垃圾,去将制假贩假着送进应该去的地方。

可是王海们走了,走的不明不白,走的时候含着眼泪,含着悲伤,含着一种无比的无奈。那些反王海现象的人认为,有了王海们的存在,那些权利机关尤其是消费者协会、工商机关岂不是要吃闲饭,打假应该是又他们来打,王海有什么资格来打,他打了假,我们岂不是成了摆设?他们更是为此摆出了一个极其荒唐的逻辑: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的一条规定,再次把媒体引入对“王海”们的道德与法律探讨:经营者对故意购假的消费者不构成欺诈,对“知假买假”、“诱假买假”的消费者“退一赔一”的诉求不予支持。

“王海”们“以怨报怨”的打假,并不能催生德行,反而会在一定程度上损害社会的道德环境,使打假变成牟利的手段。

就这样那些制假贩假者依靠自己庞大才力支持,大肆贿赂一些操有话语权的所谓权威人士,给王海们的打假义举涂上层层的黑,最终王海们在这些所谓吃人的理论面前一败涂地了,王海们走了,那些说出这些大道理的人也该心满意足了。什么样的人胜利了,就是制假贩假的人胜利了,他们又可以肆无忌惮的大肆造假,甚至到了丧心病狂的地步。

面对今次轰动全国的安徽阜阳毒牛奶事件,便为王海现象做了最好的注脚,没有了王海当年英雄行为,便有了现在造假者贩假者的猖狂。面对那些死去的婴儿,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你该如何解析?面对死去婴儿的家属,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你是否该作出自责?面对横行全国的毒牛奶暴行,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你是否为此彻夜难安?
写到此,我们还不要忘记另一个因为打假而进入监狱的打假英雄:青岛市民臧家平:2003年年底,一度被誉为“山东王海”、“假药克星”的青岛市民臧家平被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这起案件是全国首例职业打假人被判敲诈勒索案,臧家平也由此成为因打假而犯罪受审的第一人。“ 
 
看到中国如此凶猛的造假浪潮,我们似乎明白了什么?今天的毒牛奶之所以猖狂,就是因为我们从根本上没有维持正义!当正义被打倒的时候,邪恶就必然到来;当好人被冤屈被扼杀被投入监狱的时候,坏人就必然大行其道,人民就会遭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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