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伯伯接了圣旨,急急忙忙地去为“23条”立法,那么人大代表也急急忙忙地去帮忙吹嘘“23条”对香港市民的好处。再则,就是各大小官员愿意或不愿意地也去拍马的屁股。说真的,他们都很爱国。因为国等于党。否则的话,那就不是爱国了,只是爱党而已。香港有那么多党派,为什么要爱你的党。我有自己的党不爱,去爱你的党,我闲着呀?!(广东话说:“我得鬼闲!”)现在好了,“7.1”大游行,把个香港弄得有型也有款,震惊世界,也震惊北京了。中国第一次向自己的好象不大爱国的超越50万市民低下自己高贵的头!
领带大王可记得香港有超过50万的“不爱国者”,(当时恰好不在香港,或者恰好要上班、生病了等原因不能上街的除外)何止司徒生、李生、张生三位呢?
现在领带曾的党在开会,重读邓爷爷的“爱国论”,不是不好。香港也在“爱国论”起来,就有点儿怪了:不是一国两制吗?干嘛党在说话,香港也得跟着说话,且说同样的话?还到处教这些不懂爱国、爱党的市民去“爱”。人家有表达爱的自己的一套方式,何苦要别人来教?香港人又不是傻瓜。
领带曾批评司徒生是“死硬民主派”,不是真正的搞民主。我代司徒生反问一句:“那卖领带才是爱国呀?”别以为凡是打着领带的都是爱国者,而且,领带也有很多种牌子,未必就喜欢你的什么来。你也不能每天都逼着别人专门打着你的什么来呀。既然如此,谁也不能逼迫别人去如何爱或如何不爱。
爱你,也许是因为觉得你的颜色好看,款式适合自己的身分。不爱你,也许因为你太难看了,太落伍了!
(民主论坛)(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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