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伯伯接了聖旨,急急忙忙地去為「23條」立法,那麼人大代表也急急忙忙地去幫忙吹噓「23條」對香港市民的好處。再則,就是各大小官員願意或不願意地也去拍馬的屁股。說真的,他們都很愛國。因為國等於黨。否則的話,那就不是愛國了,只是愛黨而已。香港有那麼多黨派,為什麼要愛你的黨。我有自己的黨不愛,去愛你的黨,我閑著呀?!(廣東話說:「我得鬼閑!」)現在好了,「7.1」大遊行,把個香港弄得有型也有款,震驚世界,也震驚北京了。中國第一次向自己的好像不大愛國的超越50萬市民低下自己高貴的頭!
領帶大王可記得香港有超過50萬的「不愛國者」,(當時恰好不在香港,或者恰好要上班、生病了等原因不能上街的除外)何止司徒生、李生、張生三位呢?
現在領帶曾的黨在開會,重讀鄧爺爺的「愛國論」,不是不好。香港也在「愛國論」起來,就有點兒怪了:不是一國兩制嗎?幹嘛黨在說話,香港也得跟著說話,且說同樣的話?還到處教這些不懂愛國、愛黨的市民去「愛」。人家有表達愛的自己的一套方式,何苦要別人來教?香港人又不是傻瓜。
領帶曾批評司徒生是「死硬民主派」,不是真正的搞民主。我代司徒生反問一句:「那賣領帶才是愛國呀?」別以為凡是打著領帶的都是愛國者,而且,領帶也有很多種牌子,未必就喜歡你的什麼來。你也不能每天都逼著別人專門打著你的什麼來呀。既然如此,誰也不能逼迫別人去如何愛或如何不愛。
愛你,也許是因為覺得你的顏色好看,款式適合自己的身份。不愛你,也許因為你太難看了,太落伍了!
(民主論壇)(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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