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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第一大款警察”涉嫌索贿走私重婚被逮捕

 2003-11-08 16:49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虽然只是个处级干部,可当地老板几乎没有不怕他的;虽然只是个警察,可他却拥有几千万元的资产--他,就是辽宁省鞍山市公安局税侦分局局长林福久。

  这位中国最富有的警察因为涉嫌经济犯罪惊动中纪委并被当地检察机关逮捕。人们想不通:一个警察咋会有那么多资产?他是如何获得这些资产的?他为啥能够胡作非为十几年?谁在背后为他撑腰?


  高息放贷


  今年50岁出头的林福久从1990年至1998年担任鞍山市人民检察院驻税务局检察室(以下简称税检室)主任,1998年至2003年任鞍山市公安局税务侦查分局(以下简称税侦分局)局长。


  “谁敢和他说个不字?他的权力大得很!他高息借给你钱,你不借?肯定不行!”一位曾在鞍山市干得红红火火的某个体公司老板就是因为得罪了林福久,最后不得不到外地另谋出路。已经过去6年了,想起当时的情景,这个老板的“鼻子都气歪了”。


  林福久在税检室当主任时,办了一个鞍山市利达实业开发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陈某。1994年5月31日,利达公司作为甲方,某个体A公司作为乙方,甲、乙双方签订了一份借款协议书,乙方向甲方借人民币100万元,借款时间为10个月(1994年6月起至1995年4月止),每月付息5万元,每月1日至5日付息,超期一天罚款1万元;乙方用自己的宾馆、酒店、桑拿浴池作为抵押。到期不还款,甲方有权接管。


  1994年8月11日,利达公司和A公司又签订了同样的一份合同,利达公司再借给A公司100万元,也是每月付息5万元。


  在这两份借款协议书上,林福久是作为中介人身份出现并签字的。按照协议规定,A公司每月付清了5万元的高额利息。利息付到还差最后25万元时,因为公司业务耽误了几天,林福久便等不及了,指使几个人持枪威胁A公司老板马上交款。1996年5月29日,林福久收到了A公司的25万元现金,并打了收条:“兹收到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我借款200万,却还了320万元!”A公司老板告诉记者,“林福久就是这样大发其财的!我只是其中一个受害者!”林福久曾经借给原百货大楼一位老板700万元,“仅一年时间,连本加利变成了1500万元!”一位知情者说,“林福久还借给某厂厂长200万元,一年后得还他360万元”。


  高价卖花


  鞍山市219公园花窖曾经号称东北地区最大的花窖,“林福久的花窖比219公园的花窖大多了”。位于市中心的219公园对面有一家酒店,这个酒店老板开了一家出租车公司,开业那天,林福久找到老板王某:“兄弟,你公司开业了,大哥送你几盆鲜花吧。”随后,几盆鲜花被送到该公司。


  又过了几天,林福久找到王某,“兄弟,那几盆花得给钱啊。”“多少?”王某的心提到了嗓子眼儿。“不多,就10万元。”“好……吧……”王某说他当时差点哭出声来。


  一位知情者掐指算了一下,“差不多企业和酒店开业,都要买林福久的鲜花。鲜花在他手里多则十几万甚至几十万,少则也得几万元。”一位看守被查封的林福久建造的老年公寓的老先生说:“老林的一盆花值10万元,你信不信?”


  强行交易


  1996年,鞍山市某KTV公寓十分红火,有人出价193万元准备收购该KTV公寓,林福久获知后找到老板,硬要170万元买下,老板迫于其淫威,只好同意。结果,林福久只付了150万元。半年后,林福久又以不赢利为由,将公寓以原价150万元强行退回。大约是1994年,林福久购买了一部号码为900028的手机,没用几天就强行以5万元的价格卖给了一位老板,几天后又强行要回手机,然后以5万元的价格再次卖给某证券公司经营部一位经理,没过几天还是以同样手段以5万元强行卖给某集团董事长。一部手机在林福久手里仅几天工夫,就能赚到15万元。林福久拥有的数套房屋中有一户面积近二百平方米,地点在鞍山市铁东区财会培训中心附近,后来他让别人借助自己的势力,强行变卖,获取人民币60万元。


  多行不义


  “鞍山市的税收都被林福久给弄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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