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中国工人以死争取自身权益之现象

据广州《新快报》10月12日的一篇报道,10月11日早晨,广州越秀区一个楼盘工地7名来自贵州的建筑工人,一起爬上工地的一架80余米高的塔吊,要求工程负责人发还拖欠他们的共16,000元工资。这7名工人威胁说,如果问题得不到解决的话,就一个接一个从塔吊上跳下来。他们表示曾多次向工程负责人索要被拖欠的工资,但都没有结果,迫不得已才采取这种方式要回自己的血汗钱。4个小时之后,工地建筑方承诺保证支付欠款,7名工人才陆续从吊臂上下来。据广州当地传媒报道,在同一个建筑工地上,8月和9月份各发生一起同类事件,参与者都是木工,而且工人们每采取一次行动,问题便能很快得到建筑方的解决。

另据《四川在线》10月22日的一篇报道,10月21日下午4点多,成都一名建筑装修工人,把10几个煤气罐搬到一家他曾经参与装修的餐馆里面,手里举着一个自称是炸弹的东西,口中不断喊叫着"不给我钱,我就炸了你的馆子。"他还喊到,"他欠我6000元工钱,今天不给工钱,就炸了他的馆子。"经过近40分钟,餐馆老板带来了5000元钱,并立下了一张"欠款1000元如期归还"的欠条,事件才得以解决。不过,这名工人却被警方刑事拘留。

工人遭拖欠工资的问题日益严重,许多工人辛辛苦苦干了一年,甚至更长事间,除了每个月仅够糊口的生活费之外,到结帐时往往被扣得所剩无几。由于政府部门监管不严、执法不力,以致权利收到侵害的工人们不知如何入手,维护自身权利。不过,对于工人以非常手段争取权利的做法,四川在线的报道引述一名当地大学教师的话说,先是跳楼要工钱,现在又演变成了引爆煤气罐,下一回说不定弄出什么事来,这股风必须刹住。这名姓张的教师强烈呼吁有关部门要对动辄以爆炸相威胁的行为进行重处。

重处工人便能遏制这类事件发生的吗?让我们随手再拿来几个例子一起看看。工人们通过理性手段向老板争取工资得到的通常又是什么?

10月26日,5名在深圳福田区某工地干活的工人一起向老板讨要工钱。工人进到老板的办公室,刚问了一句什么时候能拿到工钱,老板二话不说,便仍过一个烟灰缸来,随后就上来7、8个人对5名讨要工资的工人拳打脚踢,一边打还一边说看你们还要不要钱,再要就打死你们。打手们打累了,就让5名工人跪在地上,不跪的便继续暴打。5名工人被强迫下跪长达一个多小时后,老板才让他们离开,而且还得把脸上的血迹擦干净才能走。5名工人临走时,老板还威胁他们说,我想让你们怎么死,你们就得怎么死,不信我可以马上弄死你们,扔到海里喂鱼。其实,这件事情并不复杂,5人去年11月6日到今年6月在这个工地上干活,合同订好的每人一天先给20块钱生活费,待工程结束后,再按测量的施工量计算结帐。测量后,5个人应得18万元工钱,但老板却只承认12万元。工人们说,起初他们打电话给老板,老板还说再等两天,后来就索性把电话关了。实在没办法,他们才带着合同直接上门找老板要钱。没想到工钱没讨回来,竟差点把命搭进去。

在9月初的一则《劳工快讯》节目里,我曾经给大家报道过,9月4日在重庆嘉州地区一个工地上,复责挖地基坑的4名工人在完工后,按照合约到公司办公室结帐,但建筑方却以未达标、用电过度为借口,要降工人的工钱。工人不服,并与老板争执了几句,结果便遭到殴打。其中一名姓唐的工人更被打死。

本来,工人爬上工地吊车顶,甚至威胁引爆煤气罐,以死相拼争工资,是走投无路之下向社会良知求助。而如果再给这些迫不得已以非常手段向社会良知求助的工人重罚,我们相信,这只会使黑心老板们拖欠甚至侵吞工人血汗钱的胆子更大,而绝对不会遏制这类事件发生。

我们说,要想解决这一问题,首先得检讨我们的制度到底出了什么问题,以致总是把工人逼得走投无路。在谴责工人之前,我们是否也应该问一问除了采取这种手段之外,工人们还有其它选择吗?让我们试着想想,要是中国工人有自由组织工会权和罢工权,而且国家保护工人的组织工会权和罢工权的话,工人们还有必要用跳楼和引爆煤气罐来争取自身的权利吗?

(自由亚洲电台)(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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