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0月8日陈英毅写信呼吁营救生命垂危的妹妹。陈英毅在信中说:
我是陈英毅,是居住在BC省的加拿大公民。我在此向加拿大各级政府、各媒体、社会各界及各人权组织呼吁,救救我在中国大陆的妹妹。
我妹妹叫陈英华,她是中国浙江省嘉兴市的居民。因她修炼法轮功,在法轮功遭受江氏一伙迫害的情况下讲真相,于2003年8月8日被公安局逮捕,关押至今。起初她还在看守所内向公安人员讲法轮功真相,后来她开始保持沉默,拒绝在任何审讯记录上签名,留指印。公安局对她要保持沉默的要求,蛮不讲理地答复:在国外可以有这种权利,在中国不行。为了抗议这种无理逼供和无限期关押,我妹妹从9月13日起开始绝食抗议,一直持续到现在。公安局开始对她鼻饲灌食,十几天后鼻饲管抽出时,上面粘满脓血,她开始发炎,于9月底被送往杭州市的青春医院,这是浙江省的监狱医院。
这期间我父亲及妹夫被允许去该医院看望过她一次。为了蒙蔽家属,公安局于前一天给我妹妹注射了很多药剂,以使她神貌正常,并派专车将我父亲及妹夫送去。见面时公安人员在旁监视,我妹妹未戴手铐脚镣,我父亲及妹夫见她人很瘦,其它都还正常。其实,这些都是公安局安排的假相,当时我父亲及妹夫被蒙骗,劝我妹妹停止绝食,但被我妹妹拒绝,她说了一句:”我只有现在才能坐起来。”
现在我们才了解到,我妹妹一直被逼供虐待,她在那里一直被手铐脚镣绑在床上,无法活动。医院的工作人员告诉我的家人,我妹妹长期被绑在床上,将会关节退化、肌肉萎缩,后果非常严重。
绝食已是她唯一的抗争办法。我妹妹曾表示:公安局如有她违法的证据,就请到法庭起诉她。但公安局迟迟不起诉。我妹妹在绝食的情况下,仍被长期折磨,她的生命已到了危急的关头,但她的意志仍然坚强,她坚持自己是无罪的,深信自己的信仰,我们家人深深的佩服她。
我呼吁加拿大各界及各国际人权组织,伸出援助的手,救救我妹妹。请发出你们正义的呼声,谴责中国政府及嘉兴市公安局对我妹妹的迫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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