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9月25日,北京朝阳区平房乡黄杉木店村35岁的居民王宝光,在被强行搬迁时自焚,大面积烧伤;2003年9月15日,被强迫搬迁而走投无路的安徽青阳县农民朱正亮,在北京天安门金水桥前点火自焚,大面积烧伤;2003年8月22日,南京市玄武区邓府巷居民翁彪在邓府巷拆迁办公室引火自焚,不治身亡...
自焚是残忍的,不可取的。但从另一方面也可以看出人们的绝望。尽管他们的行为不可取,但事件发生后,却也唤起了大众对生活在底层弱者的同情心,以及人们对日益严重的社会黑暗的愤慨和对合理权益的保护意思。据报道,近日有上千拆迁户进京,准备在十月十一日召开的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期间请愿,反对“官员腐败和非法拆迁”。应该说,民众对弱者的同情,对社会不公的抵制,对合理权益的保护等,是社会良知的体现,是对社会进步有益的好事。
但是,善良的人们啊,还是别高兴的太早。尽管这些拆迁户及下岗工人是社会的弱者和受害者,应受到政府的保护;尽管他们在全国上下获得广泛的同情和支持,但在中共的怪圈里,什么怪异的事情都会发生。这不,上周中宣部发出禁令,禁止大陆媒体对强迫拆迁事件的继续报道;昨天又听说,国庆前夕公安大举逮捕进京请愿人士,已经抓了85人。
希望这些社会弱者不再受到进一步的迫害。可是我却很难相信我的“希望”能成真。因为历史的教训太多了,这些年的社会现实已经多次重复了一条相同的规则:弱者、善者尽管有广泛的同情和支持,却受到残酷迫害,反过来还遭诬陷诽谤。
人们还记得“六。四”事件。手无寸铁的学生们尽管是弱者,但希望铲除腐败、利国利民之心让人感动,他们甚至不惜生命进行绝食请愿,受到成千上万国人的同情和支持。但他们却受到了坦克加机枪的镇压。随后,依据几起导演的“烧军车”等“暴行”而被诬陷为反革命暴乱。通过这么多年对整个事件的颠倒黑白的宣传,恐怕现在没有多少人还能清楚当时热血学生们的可贵可敬。
法轮功事件也是一个例子。处于弱势的法轮功群众无非是想获有自己信仰和炼功的权力,却遭到空前的迫害。而震惊世界的“天安门广场自焚”案则把迫害推向了顶峰。
如果说“六.四”隆隆的坦克声把国人震懵了,那“天安门广场自焚”的火焰则把许多人给“烧”邪了。发生在2001年春节的天安门广场自焚一案成了中共镇压法轮功的分水岭。从1999年7月开始,中共在江泽民的全力推动下,对法轮功进行了“文革”式的狂轰滥炸般的镇压运动。一时间大揭批满街飞,大逮捕随处见。可是面对平和坚韧的法轮功群众这一招却越来越不灵了。到2001年春节前,广大中国人心中反而更加同情法轮功,厌恶这种镇压运动。这种持强凌弱的土匪行径让人看不惯。中共自己也感觉到骑虎难下的尴尬,甚至当时还有谣传要给法轮功平反之说。就在此时,“天安门广场自焚”案奇迹般地突然出现,随后中共便充分利用此案资源,淋漓尽致地发挥,竟然在极短的时间内使广大国人对法轮功从“同情”转到“痛恨”,而中共也借机发动国家机器对法轮功进行更全面残酷的迫害。之所以说这把火把许多人给“烧” 邪乎了,是因为人从“同情”转到“痛恨”法轮功的过程是那么的荒谬。自焚案发生后,中共不提法轮功受到的迫害,不提法轮功群众被逼的走投无路,却反而说法轮功纯粹为了“圆满升天”而自焚!因此法轮功是让人自杀、自残、自焚的,因此应该受到全社会的谴责和痛恨。而这种近似荒诞的逻辑却一下子被众多的国人接受,也不想想为什么在镇压法轮功之前那么多年都没有发生法轮功自焚?为什么这次自焚会出现在天安门广场这个法轮功群众经常来举行和平抗议的地方?最起码,自焚惨剧发生后首先应该同情弱者啊,因为很清楚是谁在受迫害,谁在持强凌弱!所以我说这把火把许多人给烧“邪”了。而两年多后的今天再来回顾此事件,已经有充足的证据证明,这所谓的“天安门广场自焚”案其实是中共自编自导的一场戏,用血淋淋的对法轮功的诬陷来挽回败局,而当时处于弱势的法轮功群众真是有口难辨。这真是中共持强凌弱的又一“高超”发明。
遭强迫拆迁的民众和下岗工人大都是社会底层的弱势群体,一旦生活的基本条件都被剥夺了,绝望中才向社会和政府讨公道。尽管采取极端的手段是不理智的,可是更让人深思和愤慨的却是造成此极端事件出现的真正社会原因。
我不希望看到历史的悲剧重演在任何善良的社会弱者身上,我希望我们的社会真能给人点希望。
希望自焚的焰火永远都不要再起。(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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