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9月25日,北京朝陽區平房鄉黃杉木店村35歲的居民王寶光,在被強行搬遷時自焚,大面積燒傷;2003年9月15日,被強迫搬遷而走投無路的安徽青陽縣農民朱正亮,在北京天安門金水橋前點火自焚,大面積燒傷;2003年8月22日,南京市玄武區鄧府巷居民翁彪在鄧府巷拆遷辦公室引火自焚,不治身亡...
自焚是殘忍的,不可取的。但從另一方面也可以看出人們的絕望。儘管他們的行為不可取,但事件發生後,卻也喚起了大眾對生活在底層弱者的同情心,以及人們對日益嚴重的社會黑暗的憤慨和對合理權益的保護意思。據報導,近日有上千拆遷戶進京,準備在十月十一日召開的中共十六屆三中全會期間請願,反對「官員腐敗和非法拆遷」。應該說,民眾對弱者的同情,對社會不公的抵制,對合理權益的保護等,是社會良知的體現,是對社會進步有益的好事。
但是,善良的人們啊,還是別高興的太早。儘管這些拆遷戶及下崗工人是社會的弱者和受害者,應受到政府的保護;儘管他們在全國上下獲得廣泛的同情和支持,但在中共的怪圈裡,什麼怪異的事情都會發生。這不,上週中宣部發出禁令,禁止大陸媒體對強迫拆遷事件的繼續報導;昨天又聽說,國慶前夕公安大舉逮捕進京請願人士,已經抓了85人。
希望這些社會弱者不再受到進一步的迫害。可是我卻很難相信我的「希望」能成真。因為歷史的教訓太多了,這些年的社會現實已經多次重複了一條相同的規則:弱者、善者儘管有廣泛的同情和支持,卻受到殘酷迫害,反過來還遭誣陷誹謗。
人們還記得「六。四」事件。手無寸鐵的學生們儘管是弱者,但希望鏟除腐敗、利國利民之心讓人感動,他們甚至不惜生命進行絕食請願,受到成千上萬國人的同情和支持。但他們卻受到了坦克加機槍的鎮壓。隨後,依據幾起導演的「燒軍車」等「暴行」而被誣陷為反革命暴亂。通過這麼多年對整個事件的顛倒黑白的宣傳,恐怕現在沒有多少人還能清楚當時熱血學生們的可貴可敬。
法輪功事件也是一個例子。處於弱勢的法輪功群眾無非是想獲有自己信仰和煉功的權力,卻遭到空前的迫害。而震驚世界的「天安門廣場自焚」案則把迫害推向了頂峰。
如果說「六.四」隆隆的坦克聲把國人震懵了,那「天安門廣場自焚」的火焰則把許多人給「燒」邪了。發生在2001年春節的天安門廣場自焚一案成了中共鎮壓法輪功的分水嶺。從1999年7月開始,中共在江澤民的全力推動下,對法輪功進行了「文革」式的狂轟濫炸般的鎮壓運動。一時間大揭批滿街飛,大逮捕隨處見。可是面對平和堅韌的法輪功群眾這一招卻越來越不靈了。到2001年春節前,廣大中國人心中反而更加同情法輪功,厭惡這種鎮壓運動。這種持強凌弱的土匪行徑讓人看不慣。中共自己也感覺到騎虎難下的尷尬,甚至當時還有謠傳要給法輪功平反之說。就在此時,「天安門廣場自焚」案奇蹟般地突然出現,隨後中共便充分利用此案資源,淋漓盡致地發揮,竟然在極短的時間內使廣大國人對法輪功從「同情」轉到「痛恨」,而中共也藉機發動國家機器對法輪功進行更全面殘酷的迫害。之所以說這把火把許多人給「燒」 邪乎了,是因為人從「同情」轉到「痛恨」法輪功的過程是那麼的荒謬。自焚案發生後,中共不提法輪功受到的迫害,不提法輪功群眾被逼的走投無路,卻反而說法輪功純粹為了「圓滿升天」而自焚!因此法輪功是讓人自殺、自殘、自焚的,因此應該受到全社會的譴責和痛恨。而這種近似荒誕的邏輯卻一下子被眾多的國人接受,也不想想為什麼在鎮壓法輪功之前那麼多年都沒有發生法輪功自焚?為什麼這次自焚會出現在天安門廣場這個法輪功群眾經常來舉行和平抗議的地方?最起碼,自焚慘劇發生後首先應該同情弱者啊,因為很清楚是誰在受迫害,誰在持強凌弱!所以我說這把火把許多人給燒「邪」了。而兩年多後的今天再來回顧此事件,已經有充足的證據證明,這所謂的「天安門廣場自焚」案其實是中共自編自導的一場戲,用血淋淋的對法輪功的誣陷來挽回敗局,而當時處於弱勢的法輪功群眾真是有口難辨。這真是中共持強凌弱的又一「高超」發明。
遭強迫拆遷的民眾和下崗工人大都是社會底層的弱勢群體,一旦生活的基本條件都被剝奪了,絕望中才向社會和政府討公道。儘管採取極端的手段是不理智的,可是更讓人深思和憤慨的卻是造成此極端事件出現的真正社會原因。
我不希望看到歷史的悲劇重演在任何善良的社會弱者身上,我希望我們的社會真能給人點希望。
希望自焚的焰火永遠都不要再起。(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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