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你不能这样示范着我们

北京的公共汽车上,一个老太太在训斥一帮民工:你们为什么不在农村好好种田,跑到城里乱窜个啥?面对着这一幕,我想到,为什么我们的普通市民在心眼里就会自视高农民一等,可以产生随意训别人的心理优势?其实社会心理、社会意识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来看,社会意识是社会存在的反映,市民在农民面前自视甚高的心理正是我们的公共政策对农民实行非国民待遇这个社会存在的反映。农民承担着沉重的税负、分享着大大低于市民人均分额的财政投入、被设置着重重门坎阻止碍他们进城分享现代文明的成果、很大程度上丧失了自由迁移和择业的权利。这些都是政府的制度安排,是政府在给人们作出的示范:农民生来就低人一等的。这种示范产生强大的效应,以至于深入市井小民的骨子里,让人们条件反射性地作出了象那位老太太一样的行动来。

我们政府作出的例似的示范还有很多,比如说,我议论过的小三阳不能进公务员队伍的规定,就也产生了很强的示范效就效应。我找工作不是找政府部门,也不是要去做厨师、去食品厂,但还是被要求作了肝炎检查。如果我也有什么小三阳,也会被歧视、被淘汰掉。这样不合理的作法,在社会为什么流行开来了,政府的示范效应“功不可没”:政府都是这样干的,谁还敢说这不合理,谁还敢去告用人单位搞就业歧视?

再如,我刚看了一个评论,批评教育部门在教育乱收费统计上的作假行为。专家作最保守的估计十年教育乱收费也有二千多亿,而教育部统计的结果只有十五亿。这样公然地欺骗社会,也在作出很恶劣的示范:堂堂国家教育部都可以骗人、作假,老百姓、商人作点假不应该吗?

政府应该怎样地示范着我们呢?我想,一个负责任的政府要身体力行人类最起码道德底线,要在公共政策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向社会传递符合现代文明的人文精神,进步理念。比如说,承认公民的平等权利,尊重人,不骗人等。如果政府不践行这些基本的正义准则,它凭什么去管理、规范他的公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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