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犯罪率上升一倍,武警持枪巡逻》一文用心良苦 原题: 取消收容法后的新闻报导:居心何在?

我仔细再次看了《信息时报》的两篇报道,(一篇是《广州收容改救助遇到难题》,一篇是《广州犯罪率上升一倍,武警持枪巡逻》), 觉得漏洞百出,现在举出以下几例,和大家共享:
1,首先我们请确认以下事件的时间:国务院6月22日公布《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8月1号开始实施。 6月24日民政部急电各个收容遣送站摘牌,今天是7月1号,从公布办法到现在不到10天。那么在流浪乞讨人员中一部分到现在还不知道有这个政策;另一部分人知道了有这个政策,但是我敢保证不到8月1号他们是绝不会主动去曾经是他们的梦魇的收容遣送站的(况且收容遣送站改造成救助站也是需要一定时间的),那么为什么会出现这么“多”的人去救助站呢?原因只有:原收容站的工作人员到处到大街上“告知”他们认为是乞讨人员的人,并以优厚待遇“劝导”他们叫他们亲戚同乡也来,那么既然是你们自己主动大家上“劝导”他们进救助站,何来“救助者剧增”一说???
2,办法公布到现在不到10天,就算某个人从办法公布的那天(实际上不可能那天就有人那么傻主动去收容遣送站,最勇敢的人也只能在摘牌之后即6月26号),也区区不到10天,我的天,难道在救助站呆个两三就叫走人了不成?要是这样的话不去也罢,一般来讲,救助时间一个月并不算长,那么仅仅十天(广州收容站摘牌是在6月26号,最多5天),仅仅十天时间,何来“长期赖着不不愿回家”一说?请问什么叫做“长期”,不到10天时间的救助就叫长期了?脸不脸红
3,这一条被网友已经说的很透彻了,那就是收容站的废除和火车站 违法犯罪根本就没关系,风马牛不相及。因为事实摆在大家面前,广州火车站在收容站没废除之前治安一直不好,把犯罪增加说成是因为收容站废除足见记者用心之阴险,不过我们明眼人一眼就能看出,傻瓜都能明白的道理记者却睁眼说瞎话,其实对于违法犯罪有其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执行机构:《刑法》和《治安管理条例》以及监狱派出所等,难道收容站废除之后这些法律失效了?这些监狱派出所警察下岗了?自己的失职还把责任想推到新出台的办法上,实在令人恶心
4 先引用那个记者的原话:“记者昨日从已于日前基本改造完毕并更名为救助站的原广州市收容遣送站探得,改造后的救助站就像个旅馆,”、“据原广州市收容遣送站(由于目前还没有统一命名,所以只能暂用原名)的冯站长介绍,早在今年6月5日,他们就采用投标的方式,请工程队利用4天的时间,一口气将原收容遣送站来了个“大翻个”,6月10日就基本改造完毕,6月26日,广州市收容遣送站的牌子就被摘了下来。救助站设施凸显人性化”……第一,前面说已经更名为救助站,后又说“目前还没有同意命名”前后矛盾,第二,民政部下令整改的时间是6月22号,广州收容遣送站会在6月5号(当时办法都还没公布)就行动,6月10就改造完毕,奇怪了,那时候谁命令他们改造了?有这么积极吗?

5,既然出现你所说的“经费问题令人头疼”,那么为什么还给这么优厚的待遇呢,其实电视机,书等精神消费大可不必,完全可以不必这么奢侈,一方面以优厚的待遇吸引各方来客,一方面大喊经费困难,这是什么逻辑?这不是明显给中央施加压力使上面为难么?
6根据我所知,天津在全国率先实行救助化模式,最先摘牌的深圳等地到现在也没出现你们所列举才摘牌几天手的一系列“问题”,惟独广州就是特殊,问题多多,才摘牌几天,就出现“救助者剧增,犯罪频频”,给人已经“失控”的错觉。

7,根据我的推测,这篇报道是在以下背景下出台的:救助管理办法已经公布,还没施行,新的实施细则正在制定当中,于是你们在实施细则出来之前赶紧精心炮制了这么一篇自以为是天衣无缝的报道好造成一种舆论,然后在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当中增加许多对流浪乞讨人员不利的条款,成为你们以后继续欺压牟利的法宝,再者这篇文章发表的时间是个很特殊的时刻,其用心可谓“良苦”了 。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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