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子”一捅怎就这么吓人?
孙志刚案刚刚了结,湖南又爆出新闻:涟源收容站几乎变成“公然绑票站”,他们将收容当做生意越做越大,几年“经营”,全站“收入”320万元。他们拉拢派出所,抓来一个人给回扣50块;被“收容”的受害者亲属被逼得借高利贷“赎身”;“业务”不好时,他们下广东组织“货源”,实在捞不到油水,就强迫受害者“免费打工”(据《三湘都市报》)。收容站、派出所、高利贷、组织“货源”、300万……这些内容组合在一起,完全可作恐怖片的素材---怎么说,这都是一条吓人的新闻。权力与金钱的结合,使一个国家兴办的机构变成“罪恶团伙”。涟源收容站的内幕是由站党支部书记曝出的,这本身就让人生疑:为什么要在这时将内幕和盘托出?令人胆战心惊的事实为何封存这么久?如果当初他坚持原则,会有这些轰动全国的事件吗?这样问是有道理的,因为该支部书记就是管财务的。1998年,站内仅10名工作人员,与站长沾亲带故的就有6个。他们自行实施《最低收费标准》,1999年1月1日至今4年半时间,年均“收入”近71万元,是国家年12万元拨款的近6倍。从这些数字中,我们不难看出物质利益的巨大驱动力,权力成了他们非法谋取不义之财的平台,无休止的贪欲成了他们制造无辜受害者灾难的加速器。
监管不力亦是一因。野蛮收容为何长期生存,甚至达到谋财害命的地步?收容站的上级部门难道不知道这些事情吗?一种可能是确实不知道,收容站是秘密行事,但笔者对此总有些持怀疑。那么就是另一种情况了,上级知道实情,但是睁只眼闭只眼---最典型的证据就是派出所的“积极参与”,两方联手,疯狂敛财。围绕收容站的更大的利益圈子,使得恶行能畅通无阻,为害一方。
被收容者遭此厄运,首先因为当地社会环境对他们不利。对被收容人员而言,家乡太远,远水难救近火,加上有派出所给收容站撑腰,想必他们也不敢去法院讨个说法。
社会监督的不力也是厄运产生的原因。涟源收容站做“收容生意”长达4年半,为什么媒体都保持了“非常沉默”?是记者们没有发现问题,还是他们不敢、不想或不愿披露事实?假如党支部书记不出来说,如此收容还会搞多久?难道就没有被收容的受害者向媒体反映情况吗?
最后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值得推敲,那就是被收容的大都不是本地人,多是进城打工的乡下人、外地人。这又给收容所为所欲为打下了“坚实基础”。在中国,“欺生”这个词并不陌生,对于外地人缺少关怀甚至有意排斥司空见惯。尽管我国改革开放实践证明,外来人员对当地的经济建设做出了贡献,但这并不意味着开放地区就会善待外地人,它们的“排外”心理依然严重。这种群体不良心态,也为恶意收容创造了生存与发展空间。(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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