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菏泽一镇党委副书记残忍杀害情人被判死刑

山东定陶县马集镇原党委副书记王勇杀人一案一审审结。日前,菏泽中级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王勇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据人民法院报报道,现年34岁的王勇,原任定陶县马集镇党委副书记。1995年秋,王勇与被害人谷某相识并多次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致使谷某怀孕并生一男孩,起名王猛。因孩子抚养问题,二人发生矛盾,经法院调解,王勇一次性支付抚养费26000元。后谷某又多次找王勇联系,王勇对谷某的纠缠非常气恼,遂产生杀死谷某的念头。为此,王勇事先制定了作案计划,准备了作案工具。


  2002年9月23日23时许,王勇从菏泽把谷某和王猛接上桑塔纳轿车,在开往定陶的途中,将谷某双手反绑,又用伤湿止痛膏粘住其嘴。用铁锤朝谷某头部猛砸两下,致其倒地;又将已在车内熟睡的其子抱出,头朝地一摔,将谷某母子并排放在公路上,开桑塔纳轿车从二人身上轧过,制造交通肇事的假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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