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盗版现象一直是十分严重的。虽然这个政府不断地声称要加大打击力度,效果却并不明显。特别是针对不法行为的打击总是一阵风式的、搞运动式的。各级地方政府在执行上也是阳奉阴违,中央有了文件和要求,就做做样子,之后一切又恢复原样。许多地方把盗版商品的销售进行集中的市场管理,实际上是给这种违法商业行为提供安全保障,几乎各地都建有专供盗版书籍和光盘销售的场所。前段时间电影《英雄》的发行商所进行的一系列的轰轰烈烈的保护版权的措施,其实就是对政府执法能力的最大和最集中的一次讽刺。本来应该属于政府职能的行为,却让并没有这种职能、也没有这种权力的企业来费钱费力地自己做,我们不禁要问,电影厂是不是纳税人?那么它们这边纳了税,那边还得自己来维护版权,要政府何用呢?更可悲的是,政府在这件事上似乎根本没有意识到其本身的职责,而是做了一次旁观者。
其实,中国目前最严重的不是盗版问题,而是日益普及地制、贩、销、吸毒品的违法犯罪活动。
毒品对中国人的毒害作用,已经远远超过了清朝末年。现在每个城市,甚至每个乡镇,都有大批的吸毒者,近年来,吸食毒品更走向低龄化,可是公安部门是怎样禁毒的呢?据一个在中国公安部门干了近二十年的警察说(他现在仍然在陕西中部的一住城市的公安局供职),他们每年都要抓捕数百名吸毒和贩毒者,每次丁是罚了款就放人。他还透露,如果把这些人都送进监狱,或去劳教,根本是不可能的。因为人数太多了。还有很多小鱼,他们是懒得去抓的。我们问他,公安为什么总是一阵严一阵松,如果一直都是严厉的,那这种犯罪现象不就能够逐渐减少了吗?他的回答令人十分震惊。他说,这就是公安的策略。如果一直严打,这些人就没有机会赚钱,我们抓了他们,就罚不到钱,没有油水捞,谁愿意去干呢?放松上一段时间,估计着他们钱赚得差不多了,其实他们的行动我们都监视着呢,有的做了多少买卖,我们一清二楚,我们经常是在他们做了一笔大买卖后马上把他们抓起来,否则过上些日子,他们把钱就花完了,还罚个屁。此外,光吸毒的,我们也不抓,因为这些人把钱都吸光了,抓他们是出力不讨好,要抓的就是那些又吸又贩的,他们为了吸毒,就得赚钱,其实,他们还不知道,是在给老子们赚钱呢。还有,那些大鱼也是不抓的,抓了他们,就断了财路了,因为这些人一抓起来,影响太大,不能罚了款就放人这么简单,时间一长,就没有人愿意干这一行了。此人说得得意忘形。说到卖淫和嫖娼时,他就更来了兴致。他说,都是一个道理,你得给她们赚钱的时间,等她们钱赚得够罚上一次了,才能去抓。最有意思的是抓嫖娼的人了。一旦抓住,一般是要罚多少给多少,看着他们那个窝囊样儿,真是过瘾。不过一般情况下,上头都不让抓嫖客,说是要保护地方特色,吸引投资,发展经济。
这名公安所说的,是具有普遍意义的一个代表。这就很容易理解,中国的毒品为何会如此泛滥而得不到有效的治理。而这些问题并非中共政府不知,也并非不想解决。而是中共认为,这些问题无关紧要。重要的是,控制人民的言论自由。
和上面的盗版和毒品泛滥相比,中国的言论等领域可谓被控制得风雨不透。和打击其它违法犯罪的一阵风式的行为相比,禁止言论自由等方面是一直处于严打之中。在国内市场上见不到一本有关讨论自由和民主的书报杂志,没有一个自由民主的团体和党派。没有一个政府首脑是经过人民选举产生的,没有一个人民代表是人民推举出来的。就是国外的思想网站也是被封锁了的。还有许多有民主自由倾向的人,现在被关在监狱里。他们是因为言论和思想而获罪。
公安、国安在这方面的工作不可谓不出色,而这些讨论自由和民主的人,是没有钱让他们来罚款的,就是有,他们也不要,也从未听说,凡是因为这种原因被关起来的人,能够交钱了事。还有法轮功事件,政府花了那样大的力气来对付一个和平的、非暴力的宗教团体,连续数年,在电视媒体上铺天盖地地宣传法轮功的邪恶,就算这些宣传都是真的(我本人没有看到过一件电视等媒体中报道的法轮功的罪恶,相反,我见过很多吸毒者),和毒品比起来,哪一种对人民的危害更大呢?然而,我们却从来没有在媒体上看到如此声势浩大的禁毒宣传和反盗版宣传。也从来没有见到过禁毒能够禁到和禁止言论一样有效的地步。而言论这种为民请命、属于民权的东西被禁锢的十分有效和毒品的被放纵泛滥产生的反差,竟然是如此的强烈。
由此我们不难分析出,中国的法制本质,实际上不是保护人权、保护民主和自由,而是保护一党的独裁和专制。它们放纵毒品和盗版的泛滥,就是为了换取数量庞大的公安、武警人员对其政权的效忠,它们允许数量庞大的各级和各部门官员的腐败,也是为了换取其对共产党专制的效忠。只有这些由共同利益扭结在一起的罪人,才能够表现出对它们这个团体的格外亲热和强烈的向心力。现在那些要求加入共产党的人,有哪一个是渴望着实现党章中所描述的那些条款?追求一种非份的不合乎道德原则的利益,才是这些人的共同驱动。
来源:新世纪(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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