羽明:停止借“国家安全”行凶作恶
前几天《文汇报》登载了署名梁思的文章(下称“梁文”),以法轮功学员二十三日在湾仔举行的大约八百人规模的集会游行为由,说是“危害国家安全”,大力鼓吹要“予以禁止“,“依法取缔”。全文逻辑混乱,是非颠倒,但却杀气腾腾,在冠冕堂皇的“国家安全”帽子底下,赫然藏着一把亮镗镗的屠刀。维护国家安全,归根到底是要维护民众自由权利。因为国家是由具体的民众所构成,当民众不安全的时候,国家也就没有安全可言。当民众自身的权益得到保障时,国家才会有安全可言。政府及官员是为维护民众权益而服务,而存在的,当民众感受威胁时,就有向政府反映意见的权利。法轮功学员对二十三条立法表示反对意见,就是因为感到了安全威胁。这本身是在依法行使自己的自由权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安全,也就在维护国家安全。梁先生(小姐)怎么就这样是非不分呢?况且这次游行也是得到官方批准的,那么是否也要给港府扣上“协助危害国家安全”的罪名?
“梁文”振振有辞,把法轮功在国际上的弘扬说成是政治,是危害国家安全,当成用来打压的借口。法轮功强调按“真善忍”修身养性,这是中国的传统美德,也是普适的价值,是世界的新潮流。它的发扬光大不是中国人的骄傲吗?它又危害了谁的安全呢?法轮功在60多个国家流传,怎么都没有这样的事情发生呢?梁先生(小姐)这样独出心裁,独具慧眼,不知是不是也要把孔子思想在世界的传播,国际化趋势要当成“危害国家安全”,要“予以禁止“,“依法取缔”?是否也要把太极拳在国际社会的传播当成“危害国家安全”,要 “依法取缔”?再说,法轮功在1999年被迫害之前就在国际上弘传了。1998年法轮功的授课还是由中国的外交人员协助在万国宫举行的。那次交流会同样是国际化,同样是那么大的规模,不知那时梁先生(小姐)怎么就视而不见了?到今天,港府虽然视江泽民意志行事,处处想抓法轮功把柄,都没说要取缔法轮功。港府对外还声明二十三条立法不是针对法轮功。这不说明法轮功一切都是合理合法,根本就没有危害国家安全,没有扰乱公共秩序吗?
像江泽民这样假借“国家安全”的帽子来迫害民众的事情在历史上从来就不少见。希特勒可以声称犹太人危害国家前途,为了“国家安全”而屠杀犹太人;斯大林可以以“国家安全”为借口对一批忠心耿耿,战功赫赫的开国将帅狠下毒手;毛泽东同样声称新政权受到走资派威胁,为了“国家安全”,必须发动“文化大革命”。这些“国家安全”的口号,最后都成了专权者作恶的工具。历史无情,把所有这些让当时人顶礼膜拜的人物,把所有那些让当时人荡气回肠的豪言,统统撕得粉碎,还原成本来的面目。到底是为了“国家安全”,还是为了个人权欲野心,今天我们可以看得一清二楚。
法轮功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行为竟然被扣上“危害国家安全”的罪名,看来“梁文”关注的“国家安全”显然不是民众的安全,而是统治者或独裁者的安全。这不就成了“朕即国家”了?什么年头了,在香港还有这样落后的思维?梁先生(小姐)这么心急地摇旗呐喊,不顾其丑,说来说去,不过是为了向江氏表功请赏罢了。“梁文”口口声声要维护国家安全,其实就是要一味维护独裁者的统治,全力打压民众的合理诉求。这样一来,那些冠冕堂皇“维护国家安全”的口号,就成了当权者行凶作恶的幌子;那些所谓“维护国家安全”做法,其实就是在真正地危害国家安全;而那些象梁思这样为当权者呐喊助威的文人,则是杀人帮凶,是幕后的侩子手。为了维护我们民众的安全,为了真正地维护国家安全,我们必须共同起来制止这种假借“国家安全”名号作恶的无耻做法。对他们,我们要大喝一声:停止借“国家安全”行凶作恶。(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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