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

魏京生狱中谏江某勿出卖国土书

 2003-02-24 03:22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魏京生狱中谏江某勿出卖国土书:


江:

听说你又要去俄罗斯谈论”确定边界”的问题了,心里不禁一阵阵发紧。近代以来卖国已卖成了习惯,无知的百姓们甚至已闹不清什么叫卖国了。在早还有消息可以传到百姓们的耳中,而百姓们还可以根据文化人的抨击或讥评,时不时声讨或发动个”五.四运动”什么的,也算行使了”表达意见的自由”吧。现在的人权如此有”保障”了,也就不再有什么”表达意见的自由”了;文化人们又噤口不言,于是舆论便被”导向”到指鹿为马的方向。国家的领土、权益被你们这些有资格卖国的随意丢弃,叫做”调整中某关系,维护地区和平”;而我们这些没资格卖国却敢”自由表达意见”的人,反倒被你们的狗腿子指称为”卖国贼”。这样的世道不抓紧卖,更待何时?所以一见你们笑咪咪握手言欢谈边界、谈条约,我就心里发紧,就像屠夫又割了母亲一块肉。

我并不指望你能像蒋介石、邓小平那样,能抓住时机不怕得罪”朋友”,为自己的母亲从屠夫手中争回几块肉来。你们几个看上去都不像有这样的精明和魄力。我只希望你别随意签约解决眼前疮,却堵死了将来收回权益的路,成为连李鸿章也不如的崇厚一流的糊涂虫。在这方面,你不能完全相信你的外交班子和那帮御用学者。学者们应该是很清楚的,但他们得按你们共产党的”学术领导”指明的方向胡说八道;否则不但不予发表,还要危及自身安全。如此,你还能听到多少真话呢?害人害已之一例。本来想骗老百姓,结果连自己也骗了。”外交班子”们一般更注重任期内的”政绩”,以服务于自己或集团的政治野心,不会为了国家和民族的长远利益给自己的任期添麻烦,制造于抗气氛。勿论古今,这样的大事都需要最高权力者或机关(人大、议会等等)自己操心。清末权柄下移的结果,便是造就了一批如崇厚、叶名琛之类的卖国贼和毫无必要的庚子之乱。这也是丧权辱国的原因之一。这就需要最高当局在做出有关边界等重大权益的决定时,得对前因后果有十分明晰的了解。不可因一时小利而随意处置,否则后患无穷。咸同光三代的草率,给现代的中国带来了不少的麻烦;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改变了亚太乃至世界的政治格局。中国自己受害犹深,可谓大大地得不偿失。建国初期一边倒的草率决定带来的后果,毛泽东等亦深以为耻。望兄等莫继其充当历史罪人。特别是在目前这种并不必须卖国而可以外争国权的时势中,兄等应重新审查目前混乱短视的”外交战略”。话题太大,容后再论,先谈谈此次俄罗斯之行的注意事项。

近读《清史稿》,重新检查了一下对俄关系史,重新印证了一下我的一贯看法:中俄关系的基调,是由不平等条约和条约外的侵占造成的。勿论你们如何保证捂住眼睛向前看,都离不开这个基础。俄国人并没傻到捂住眼睛,也不相信中国人会真捂住;所以,首先必须放弃骗人的幻想,正视历史和现实,否则受骗的肯定是中国的小农式奸商。

中俄间的历史问题分三大类,并且都和现实关系密切。

第一类,是在沙俄和苏联操纵下独立的异族属国和不争的边界划分。虽然其独立在当时并非自愿而是沙俄侵略的遮羞布,但人家现在并不愿跟你”回归”。我们就得尊重人家的独立和主权。这样作对中国有益无害。相互关系似远实近。这有浩罕三国哈萨克外蒙古,均可置而勿论。

第二类,是根据不平等条约割让的领土,和租界不同但和港澳相似,理应收回。但问题更复杂。如居民成份、地缘政治、国力不逮、外交不利,等等。需等待时机,协商互谅互让解决,可能最终也谈不上什么”回归”。特别是在立了香港这个恶例以后。暂时亦可置而勿论,只留下活口容后再谈。俄方自知理亏从不提起,我方亦不必提起。若提起则不可随口吮诺。

第三类,则是在条约割让之外又多占了中国的领土和权利。这类均应明确提出交涉,不可像清末那样默认。特别因为这部份恰恰与我国将来的经济发展、政治地位和军事态势关系重大;中国又不再像清末民初那样虚弱了。如不提起反而随意签约奉送,则为对恶者胜于弱者的默认,将不再能引起任何人同情,将被视为不值得同情的窝囊废。提而不果与不提,是完全不同的概念,更不同于随意签约。看叶利钦猴急着要求”确定边界签约”的样子,就知道他们很聪明地看到了问题之所在,并寄望于你们的愚蠢和懦弱。在这种态势下,你和钱兄以为签了约人家就真会和你”友好”吗?谁会真的尊重蠢货和懦夫呢?望二位三思。

叶氏也是共产党出身,他很了解你们。知道你们的外交努力主要为支持国内的镇压和胡作非为;并不在意也毋须在意国家民族的权益。反正老百姓也不知道,不会产生国内舆论问题;所以,你们没有提要求的动机和资格。这种谈判地位很强大吗?但今天不准备罗嗦这些老话题。下面谈第三类的若干问题:

一、黑龙江出海航行权的问题。当初分段割让黑龙江下游江左、江右领土时,并没有附带将下游河床及水体本身割让。当时并非没有注意到这个问题,而是有意保留了这项权利。但我这儿没有资料无法详察,清末腐儒的记述又是繁简失当,须由你们组织学者们详察,不可轻易签约。你们签的《中俄界河航运渔业条约》,我没看到,很可能不包括这个问题。还不算丧权,仍可单独提出。退一步讲,按现代国际惯例,共有河流的出海航行权也是名正言顺。这项权利对吉、黑、内蒙的出海贸易和国内贸易及经济发展极为重要,也标志着中国不仅是中国海而且是日本海水域的一股势力。应及时提出尽早解决。

二、黑龙江中段江左64屯,即瑷珲故地的问题。沙俄曾屠杀几万中国居民而未经任何条约即侵占了瑷珲江左、右的大片土地,光绪年间仅收回江右地置黑河府,即今黑河市等地。江左地则迄今未曾收回。该地有金矿并为西伯利亚铁路所经之地,估计俄方将不会归还。但可谈判用黑龙江口庙街的地方交换,为东三省出海置一转驳港和储运场。这要看你们是否肯下决心以及谈判技巧如何了。我看钱其琛没这个本事,李肇星那种”铁嘴”式诡辩也上不得阵,是银样腊枪头。需另择年轻能干,口才、学问俱佳者为之。

三、图们江口左岸100华里即书称黑顶子地界的问题。近闻俄韩朝日等国欲在此兴建”开发区”,似乎没中国什么事儿了。其实,这重要的建港地确为中国所有,而未经任何条约割给他人。清末沙俄曾歪曲条约文本,将文本中”距海二十里”字样解释这”从高潮线起算二十里”,侵占了图们江口左岸地。后于光绪年间经吴大犹力争而将黑顶子山至海口地界归还中国,书载”于是图们江至海航行无碍也”。后不知何时何人用何手段又将这块地盘占过去的,想必不可能合法。我怀疑又是你们急于拍洋马屁,稀里糊涂签约给了人家。是否还有机会收回,望与学者们(而不是你们豢养的”御用学术领导们”)探讨探讨。但切记不可再签什么字了。中国人这种官当大了就不怕卖国的心理病,的确让人寒心。视国产为己产倒也不错,只是破落户败家子卖起来更方便,无甚心理障碍。兄须谨防让奴才给卖了,将来成为历史罪人就悔之晚矣。这块地盘极其重要。自从失去海参威,这就是中国在日本海的唯一出海口。经济不发达时不显得重要;随着经济的发展,这一出海口的重要性甚至超过内地任何口岸,几乎是无可替代的。其有无,将严重制约东三省的发展前途。望兄能力争之,则功德无量。

四、是大小额尔吉纳河之争,约牵扯3~5万平方公里,对中方不重要,但对俄方极重要,可与江左64屯案合并处理。

俄国已脱离了经济、外交上最困难的时期,所以就以”地方当局的压力”为由避免正面争执。当然,这也是看准了咱们中国人的软弱性格,凡事看人家脸色。然而他们现在又陷入北约东扩的新危机中,此正为中国人不必看俄国脸色而让他们也看看咱们脸色的时候。这比在这会那会上吹牛皮实在好得多,也难得多。早算定你们不敢,也没那种大国的气像。所以你们立刻决定不和讲理的人讲理;反倒急于去拍不讲理的人的马屁。这一副奴才嘴脸怎能让人看得起。我替中国脸红。什么时候能有人给中国人长长脸。

下面谈点儿个人问题,望兄关照。你的司法部在我这儿采取的一些”措施”很让人费解:例如藉口”关心”,在我房里安排若干名刑事犯,他们又很难适应我的生活学习规律;特别是夜间睡觉,我由于身体不好常彻夜失眠。结果是轮流换班吵得我睡不好,反过来我也吵得人家睡不好。白天唱歌,走队列,聊大天或把电视开得震天响,吵得我无法静心看书学习,人家还嫌闷得难受。而且让贼和强奸犯看管政治犯,这和文革的意识形态有什么区别呢?如果真关心我,就让我有个学习睡眠的安静环境,不是比什么都强吗?这能叫关心?又据说现在采取的是与上次蹲监狱时不同的关押措施,请问这是什么意思?也是你们的人权进步改革开放的一部分吗?又例如,看病检查,拍电视录像很积极;但结果不让我也不让大夫知道,问也只有两个字:没事。中国的医院再差,也不能只看有事没事吧?再说疼在我身上,我知道是有事儿,”没事”是什么意思呢?是代表隐瞒病情或不给治?或者没死就叫没事?再例如,并没有禁止我写信,更没有禁止给你们写(现在只给你们写,给家里的信都扣压),至少口头上如此。但为什么家里给我送来的信纸非要扣着不给我呢?诸如此类由司法部特别规定的只施之于我而不施之于其它刑事犯的苛政还很多。别人亲朋好友均可接见,而我的律师居然不能来见我,咄咄怪事,不及细述。我不记得我得罪(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版权所有,任何形式转载需看中国授权许可。 严禁建立镜像网站.
本文短网址:


【诚征荣誉会员】溪流能够汇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爱。我们向全球华人诚意征集万名荣誉会员:每位荣誉会员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订阅费用,成为《看中国》网站的荣誉会员,就可以助力我们突破审查与封锁,向至少10000位中国大陆同胞奉上独立真实的关键资讯,在危难时刻向他们发出预警,救他们于大瘟疫与其它社会危难之中。

分享到:

看完这篇文章觉得

评论

畅所欲言,各抒己见,理性交流,拒绝谩骂。

留言分页:
分页:


Top
x
我们和我们的合作伙伴在我们的网站上使用Cookie等技术来个性化内容和广告并分析我们的流量。点击下方同意在网络上使用此技术。您要使用我们网站服务就需要接受此条款。 详细隐私条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