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献给萨达姆和金正日的影片
《英雄》违背了中国观众的三项共识,以法西斯美学营造出令个人感到渺小的暴力力量,是一部向当局者进言的政治大片。所谓“商业片”的要害在于迎合观众口味,尽最大努力揣摩观众的心思,投合观众头脑中心目中已经具有的定见、成见,不去冒犯观众和向观众发出挑战。在做文化批评者的眼中,好莱坞的“罪状”即是给“流行的主导意识形态押上韵脚”。所谓商业上的成功,建立在最大多数人的“共识”之上。金钱的立场决定了它的保守的立场。而《英雄》相反,它是以违背一般观众的要求为基础的。至少在三个层面上可以看出:
*为暴君翻案背弃武侠精神
一、几千年中国民间对于秦始皇作为暴君的定见以及对于暴君的痛恨。尽管这个看法中所包含的对于仁政的渴望,仍然属于专制统治之下的一种向往,但是对于暴君的谴责,却是老百姓有口皆碑的。而《英雄》却要替秦始皇“翻案”,这是一个“大手笔”,这种“大手笔”只有极个别意欲重新书写历史的人而为,就像文革中流行的那首“劝君少骂秦始皇,焚坑事业要商量”的作者一样。所有为暴君翻案只有一个目的:为自己逆天下潮流而动寻找藉口。《英雄》就是以这样一个不是大多数而是极个别人的视角为暴君做翻案文章。
二、一般民众对于武侠英雄的认识。所谓“浪迹江湖”是有代价的,这种代价换来的是一种自由自在的精神和心境,是自己当家作主愿望的实现;老百姓对于武侠的向往和接受,也是在这种向往自由的意义上。但在《英雄》中,当残雪、无名放弃刺杀秦始皇的念头时,名义上是一种去掉个人仇恨的升华,但实际上是和皇帝的心思不谋而合,“天下”即“天子”的治下,为天下着想即是为“天子”着想。影片对这一点毫不掩饰,直至要通过秦始皇的口中说出来──没想到“最了解寡人的”、“与寡人心意想通的”的“知己”竟是一江湖中人残雪。将乘风御虚的武侠英雄与所谓拯救天下捆绑在一起,尤其是能够适合皇帝的心意,想皇帝之所想,急皇帝之所急,如此背叛武侠精神,是一般观众最不能接受的。放秦始皇生还的无名,最终还是在皇帝的宫殿被处决,这与《卧虎藏龙》中的章子怡飞身跳下崇山峻岭的结局,有着根本的区别。
*秦国恰恰是天下动乱的根源
三、光靠镇压不足以平天下,建立在剪除异己基础上达成的统一,不足以令人信服也缺乏合法性。明白这一点,并不需要高深的(民主)学问,老百姓一望即知。在这个意义上,老百姓天生站在民主一边。而所谓让秦国的武力来统一天下是为了结束战争,是为了解救百姓于水深火热之中,无非是为了强权和行使强权制造的歪理。这种歪理,放在高压的现实之中,人们也许对此无可奈何,可是放到电影院里││借助电影院黑暗的光线,观众就有理由对此不屑一顾和发出嘲弄的笑声。更可笑的是所谓“反恐”一说。别忘了,秦国这时候还未完成“统一”的大业,即便拥有最强的武力,它还没有坐到天下统治者的宝座;作为七国之一,它本身依靠武力消灭周边国家正是表明,秦国恰恰是最大的恐怖主义者,是“天下”动乱的根源。
非常明显,《英雄》中的“天下”,仅仅是“寡人”的天下,是“一个人”的天下,这是地地道道的独裁暴君的思想。我的一个写小说的朋友看了说,“这是献给萨达姆和金正日的影片”。从这个视角看过去,即使是放在当今中国领导人面前,《英雄》也是一个令人不敢去接的“烫山芋”,其中所表现的想法是今天的统治者既不敢去想也不敢去做的。比如影片中的秦始皇借防备刺客为名,把身边的文武百官赶得一干二净,偌大的宫殿只有他一个人的身影像幽灵一样出没,这与“集体领导”的精神是相违背的,与“十六大”提出的“政治文明”的远景更是风马牛不相及。如此,《英雄》就不仅是《纽约时报》所说的“谄媚”当今权贵,准确地应该说是“贿赂”,要不就是“栽赃”,把人家不具备的想法端到人家面前。当然,还是理解为“以电影的名义进言”比较恰当。处在一个“进言者”的位置上,就像无名始终站在秦始皇的对面处于他的下方一样,《英雄》就获得了在人民大会堂举行首映式的待遇。能够在那样的地方举行影片的宣传,这完全不是商业电影的思路,也不是商业力量能够完成的。有谁听说过好莱坞的某部影片是在华府的白宫首映和与记者见面?此后《英雄》所取得的票房收入证明,在中国,要走商业电影的道路,必先走政治电影的道路;换句话说,在中国,最大的商业电影只能是(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 关键字搜索:
-
《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