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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他们因互联网招来囚禁

 2002-11-28 18:53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这不是虚拟世界吗,为什么还有警察?

网络恢恢,疏而不漏。3万名网络警察每天要过滤庞大的电子信息流,显然公务繁忙。但是,人权组织大赦国际已开出一份33人的名单,他们都因为触犯中国互联网管理条例而被逮捕或受刑。

万延海事件

今年8月,著名艾滋病活动人士万延海在互联网上散发了一份关于河南省艾滋病现状的报告之后,被中国官方逮捕。理由是:泄漏国家机密。

万延海原就职于中国卫生部,曾于1992年开设“艾滋病求助热线”。1994年,他创立了“爱知行动项目”,宗旨在增进社会对艾滋病的防范意识,维护艾滋病人的平等权利和被救助权益。“爱知行动”揭露河南睢县城关镇农民,在当地政府机关的误导下卖血普遍感染艾滋病的情况。结果,“爱知行动”于2002年7月遭到官方取缔。

万炎海的朋友和同事胡嘉说:“万延海被指责泄漏国家机密。我们其他人也处在压力之下。几天后安全部门的人也来找我,把我逮起来,并进行审讯。我向一位律师进行咨询。他说,如果万延海只是从其他人那里得到材料并且将其继续传播,官方就不能将其判刑。但万延海没有经验,他把原件销毁了。”

他们因互联网成为囚犯

中国第一位互联网良心犯是1998年3月被逮捕的计算机专业人士林海。林海来自上海,他向美国一份有关民主的出版物提供了3万个中国电子邮件地址。这使他蹲了两年的监狱。

曾当过警察的李大为因为从网里下载了国外关于民主的文章而被迫坐11年的牢。

人权组织大赦国际费了一番周折,罗列了一份33人的名单,名单上所列的人都因为触犯互联网管理条例而被逮捕或受刑。其中3人在监禁期间死亡,显然是刑讯的结果。

“与言论自由无关”

互联网审查现在也越来越被用于对遭禁止的法轮功成员进行陷害。许多条例有意制订得含混不清,以便政府机构能任意加以解释利用。

同样被指控通过电子渠道从事颠覆活动的还有遭禁止的中国民主党的创建人士。王有财被判11年监禁,理由是:他通过电子邮件与海外的中国异议人士取得了联系并接受了捐款,为新组建的党购买计算机。

一名浙江的民运人因为通过电子邮件呼吁释放政治犯而被判刑。一名政府官员说,这是煽动颠覆活动,与言论自由无关。

学会灵活点儿地沟通与合作

相比之下,万延海还算走运,三个星期的监禁之后,他被安全机构释放。他现在甚至成功地将他的自救组织和网页按照规定进行注册。中国官方的新华社援引一位政府发言人的话报道说,万延海承认泄漏了国家机密,并同意协助调查,于是北京国安局予以释放。

北京的艾滋病救助组织总结出与互联网打交道的教训。胡嘉说:“人们可以观察政府,提出建议,但如果想反对政府,那是一点办法也没有。因此人们必须学会灵活点儿,与国家权力机构进行沟通和合作。这就是我们学到的。”

中国信息产业部部长认为,互联网具有广阔前景,当然它必须以健康和可持续的方式发展。政府通过过滤软件和封锁网址对互联网进行控制。网吧必须向官方提供顾客的资料。

大赦国际指责外国公司如微软为互联网审查提供帮助,因为它向中国有关机构出售了相应的软件。然而无奈的是,在过去几年里,人权组织网站在中国一直遭到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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