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共独制造如此洋洋大观的置人于死地的红色恐怖的大帽子,对于打压其恨之入骨的民主先生李登辉,自然就更廉价倾销了。最新一轮的“诛李运动”,便是由于他对钓鱼台主权归属的争议表示了“属于日本冲绳县”的看法,便随即趁机兴风作浪起来--汉奸、卖国贼、日本附庸、老番癫......之骂声真是震耳欲聋。
骂归骂,争议并不会因此而消失,即算李登辉全都讲错了,日、中、台三方的争拗还是明摆着的,也至少在目前谁都不会自行放弃,更谁都不愿为此区区无人小岛而大兴问罪之师。中共是“心知肚明”的,为免惹屎上身,它驻三藩市的外交官便以少见的低调回应说,为了中、日友好,这种争议可以留给后代解决。真是皇帝不急太监急。台湾便是一位台北县议员金介寿,竟恨不得将李登辉以言“处死”,立即来个真格的向台湾高检署控告了李登辉涉嫌叛国罪。确是好家伙!报称,检察官已受理立案侦办,如何收场,拭目以待便是。
“叛国”与“卖国”都是“罪行”而不是“言行”,虽然两者在程度上有所区别。以李登辉目前已无高官职位而言,也就谈不上“卖国”的;但一介平民却仍可能犯上“叛国”之罪。例如美国公民参与国外宾拉登恐怖组织并对自己国家进行恐怖攻击的罪行便是。但不管以“卖国”或“叛国”入罪,唯一的依据只能是“行必果”的罪证事实,而不是言谈种种,当然更不应说谁才有卖国的“权利”。但言论自由却是民主国家必需具有的标志,不管说得对与不对,事情是否属实,任何人都有说出来的权利,你不同意可加痛斥、批驳,但你绝不可以企图剥夺人家言论自由的权利。譬如,李登辉可以包容包括人身攻击在内的种种恶语恶言,不告不理;但如果谁以此正式告上法庭定他犯了“叛国”乃至“卖国”之罪,却拿不出罪证而败诉的话,民主先生便大可按照民主法治程序反告其恶意诬告罪的。所以,欺人太甚,必有恶报。
那么,当今华人世界就没有真的卖国贼了么?当然不是。姑且撇开那些以“统”为名,却积极投靠“共毒”和“共独”而升起五星旗降下代表自由、民主、独立的中华民国国旗的人,是否才是真正的存心要消灭或背叛中华民国的罪行不论之外,只说那些以“爱国保钓”自居、其中还包括曾获诺贝尔物理奖的杨振宁等百余高官名士老将们,既然拍起胸膛要兴师向李登辉问“卖国”之罪,却又为何不敢向目前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任内的江泽民质疑是否更有卖国之嫌?因为只有他虽无卖国权利却大有卖国之权力,并且近年以来早就有包括著名作家郑义、艾华,政治学家和著名民运人士严家祺,以及《大纪元时报》、《北京之春》等舆论界人士,相继以事实质疑,就在江泽民任内这几年间,名为与以俄国为首的邻国之间签订的边界“议定书”、“协定”和“新约”等等,实属卖国罪行,其中以对俄国出卖的领土最多。他们指出,连毛泽东、邓小平都拒绝承认的300多年来俄国侵占的中国领土,都给江泽民相继赠送了。出卖的国土,更相当于100多个台湾宝岛的300多万平方公
里,又是国家资源最丰富之区。但“共独”集团不让人民知道这些卖国条约的内容,却又欺骗人民说,从此中、俄的历史纠纷“已经得到了彻底的永远的解决”--就是已经卖断了!请问我们这些“爱国”的大人物们,怎能对此充耳不闻,故作无知?尤其那些至今仍然视为中华民国的领土主权应及于全中国大陆原有版图的国民党政遗老遗少及其所谓传统“侨领”们,为何不也奋起怒吼一声!?无他,他们早已“一心向党”--投共也!正如杨振宁可以顶着诺贝尔奖的桂冠为“保钓”而鸣,却早便对邓小平血洗天安门的滔天罪行大加赞赏了!这就等于表明:实际“卖台”、“卖国”都可以,说说“钓鱼台属于日本”则不行!对他们而言,至关重要的便是效忠“共独”王朝。
李登辉与江泽民之不同,严重的问题便在于:李登辉是“只说不卖”,而江泽民则是“只卖不说”--即,实行封闭的不予曝光、不予公布的“不说只卖”的特权。可是,“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知情者指出,最明显的卖国罪行便是记载于1999年12月由江泽民和叶利钦共同出席签订的中、俄两国有关国界线东段和西段的两个
“叙述协定书”,一个有关“共同经济利用的协定”,以及去年7月江泽民又与普京在莫箍魄┒┑乃(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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