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将成立的中国司法观察立案调查江泽民、中纪委和雅虎公司

(多维新闻社记者英夫)11月2日,宪政协进会主席王丹邀请法律专家于浩成、郭罗基、陈小平等酝酿讨论成立中国司法观察,以负责的职业精神和严谨的专业素质,对中国具有宪法意义的大案、要案提起诉讼、申诉和司法分析,推动中国法治发展,逐渐建立公民权益保障机制。专家们认为,中国在高速发展的现代化转型时期,建立法治以规范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生活已经是全民族各种力量的共识;然而,由于现行政体和司法机关的问题,中国法治发展远远落后于人类社会的进步水准、中国社会的发展需要以及人民的期望;建立由法律专家(包括法学家、律师和法官及其他法律专业人士)组成的中国司法观察,对影响国家宪政结构和保障公民权益的重要案件提起法律诉讼和司法分析,是"以民主保障法治、以法治推进民主"的重要尝试,很有必要。会议决定成立中国司法观察,并确立首批调研和诉讼案件。国家主席江泽民越权案、朱晓华双规案、城市居民住宅拆迁案、仰融产权纠纷案、雅虎网络公司配合中国政府侵害公民自由案、境外公民剥夺回国权利案、城市中农民子女教育权利歧视案和政治迫害案判决书的司法分析被列入首选案件。

前中国政法大学宪法教研室付主任、哈佛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陈小平主持会议。陈小平简要回顾中华民族一百多年的宪政史和最近十多年宪政研究在中国再兴的过程,提出以个案维宪行宪修宪是切实可行的选择。

正在哈佛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的宪政协进会主席王丹介绍了宪政协进会创办中国司法观察的目的和设想。王丹认为,在共产党独裁统治和社会大乱之间,还有其它可行的政治选择,以司法个案促进宪政发展、完善法治、逐步建立民主自由制度,是确保每个中国公民的安全和权益、防止国家和个人专权滥权的切实有效的方式;宪政协进会相信,只有通过中国各方面力量的协作努力,中国才能实现法律治理和宪法保障的自由民主社会,这就是宪政协进会的名称由来。王丹强调,虽然宪政协进会创办中国司法观察,但其活动将由法律专家根据宪政意义和司法标准立案、办案和结案,以保证所有案件都达到高专业水准,力争有一批案件能成为中国法治史和宪政史上的经典案件。

与会专家们都认为建立象中国司法观察这样的独立司法分析、诉讼和审查机构对中国现实很有必要。在讨论中,专家们特别提出三点意义,并认为这应当是中国司法观察的努力方向。

第一,中国目前政治生活并不正常。种种迹象表明,少数政治领袖正在以维护稳定为名,试图利用职权建立新的事实上的个人独裁;这种行为已经破坏了中国在文革后总结教训所初步确立的宪法和政治游戏规则。这类问题导致中国官场不正之风盛行、中国公民政治安全受到威胁。鉴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史上毛泽东留给我们的沉痛教训,有必要对这类领导人的政治行为和政治部署进行宪法和法律分析,对违宪和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和诉讼,对于他们实现政治意图可能制造的政治迫害案或其它冤案进行司法分析并依法要求复审。以此规范领袖、政党、国家和社会的关系和行为,扭转1989年以后民主和法治建设的退步趋势,继续文革后开始的民主法治建设,唤醒人们对这类问题的警惕和关注,防止发生新的政治灾难,使中国逐渐成为一个法治治理的权力结构合理地相互制衡的长治久安的社会。

第二,改革开放20多年,中国已经发育出新的经济社会结构和形成新的社会心态价值,旧的政治控制机制早已不适应新的现实并且基本上被瓦解;但由于政治者利益限制和视野盲点,新的社会利益冲突调结机制始终未能建立,甚至没有一个兼顾公正和效率的指导思想;这是中国某些不公正的问题的症结,也是另一些本来不大的问题造成过度社会痛苦的原因。通过对这类案件的诉讼、申诉、请愿、司法调查和分析,可以促成新的公正社会利益调解机制的形成,纠正不公正和违法的问题,使中国公民生活在一个有法治保障的公正合理的经济和社会安全的社会。

第三,1989年民主运动被镇压后,中国公民的权益状况恶化,不仅政治反对派和异议人士受到迫害,而且各级国家机构及干部腐败滥权,国家权力在由于失职而不能提供必要的公共服务产品的同时,还超越宪法规定的权限。通过系列宪法性案件的诉讼,可以建立起划分限制国家的政治权限,强迫国家机构及官员提供法定质量的公共产品,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特别是政治权利,使中国公民确实生活在一个有法治保障的政治安全的社会。

通过讨论和协商,专家们决定响应宪政协进会的呼吁,从现在起开始筹办中国司法观察。

中国司法观察将在宪政协进会的支持下、通过对中国具有宪法性重大案件进行司法分析和诉讼活动、以推进中国宪政和法律治理。其宗旨是建立保障中国公民的政治权益和安全。它将由法律界专业人士组成的机构独自运作。

中国司法观察将以对国家宪政建设高度负责的职业精神、以高标准的法律专业素质能力、在国家现行宪法法律体系内选择目前中国司法界和法律界由于政治限制或职业腐败不会依法审理或者审理不公的案件。

中国司法观察将采取由具有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的法律界专家学者组成的干事会议采取合议制方式选择案件;干事会议协商产生一名专业协调人与宪政协进会指定的一名协调人一起处理日常事务性工作。

中国司法观察将受理来自全体中国公民建议和举报的案件。中国司法观察将协助和代理中国公民编写司法文书,向有关国家司法和权力机关提起诉讼、申诉和请愿、立法建议等。在当事人由于种种原因不能委托或直接参与诉讼时,中国司法将向国家法院和权力机关独自提起法律分析报告。

中国司法观察不仅争取与中国人大、法院、研究机构和媒体建立信息交换关系,还将与联合国和其他国际权威机构、各国政府、国际社会人权组织、中国政治法律研究机构、海外华人媒体、外国媒体以及其他国际机构建立信息交换和项目合作关系。

据第一任专业协调人陈小平介绍,目前中国司法观察主要关注五类案
件:一是中央部委以上国家权力机关具体行为违宪违法案;二是国家各级机关抽象行为违宪案(主要是行政机构乃至立法机构颁布的违宪的法律和行政法规);三是中国公民集体诉讼案;四是重要政治领导人的违宪违法案;五是中国公民强烈关注的其他案件。中国司法观察初步决定对八个案件立案并考虑对更多的案件展开预研和立案。

第一项案件是中国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违宪越权和中国国家主席制度案。前中国宪法学会付总干事于浩成先生将主持这一案件。

于浩成先生在向干事会议提起立案时解释说,最近几年不少中国公民关注现任中共总书记和国家主席江泽民的某些行为的合宪性,特别是他违背宪法中规定的"虚君性"权限,擅自行使本应由国务院行使的外事管理权和签约权。如果任这种现象发展,会破坏中国自70年代末期开始的民主法治建设成就。于浩成先生建议,中国司法观察以文革后为防止再度出现这类问题而立下的国宪国法对此类问题进行审查。

中国司法观察同意对此立案调查。如果调查确认所指控行为属实并违宪,中国司法观察将向全国人大提起检举控告,甚至建议罢免江泽民的国家主席职务,并就国家主席制度缺陷提出完善建议。


会议还讨论了最近省长异常变动的合宪合法性,由于此事涉及宪法、组织法和选举法,中国司法观察决定对此事进行预研并在两个月后决定是否立案。中国司法观察筹备会议还讨论了人民群众强烈关注的贾庆林和黄菊腐败却可能受到某些人的提升的传闻,决定如果两人在明年人大当选重要领导人,中国司法观察将对有关二人的传闻是否属实立案调查,特别是对贾庆林是否因为远华走私案而涉嫌刑事犯罪问题进行调查。

中国司法观察决心建立对中国主要政治领导的监察性调查机制;中国司法观察认为,任何人不能在国宪国法外活动,任何担任重要公职的领导人必须接受比普通公民更严格而不是更宽松的监督和控制,决不容许毛泽东那样的滥用职权现象不受节制地再现于中国。

第二项案件是前中国光大公司总经理朱小华和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双规"条例违宪案。

长期以来,中国执政党中国共产党在国法之内行使帮规家法,不仅破坏了宪法和法律的统一性,为中共干部提供了司法特权,而且在特殊情况下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没有保障,使反腐败成为权力斗争的工具。最具典型意义的就是朱小华案件。据揭露,当事人被诱供、逼供和骗供。现在,应当对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双规"进行合宪性审查。中国司法观察将对朱晓华案件进行复审,对其刑事诉讼过程进行调查,一旦确认案件中的问题,将向中国有关机构提出申诉并请中国人大出面进行监督。同时,中国司法观察将向全国人大提起废除"双规"书,以维护中国宪法和法律的严肃性和统一性。

第三项案件是仰融产权纠纷案和中国产权保护制度。

中国司法观察认为,产权制度的建立和保护已经是不容推迟的立法任务;这不仅是建立稳定公正的自由民主制度和保障基本公民权益的法治条件,而且是规范市场和企业行为、建立稳定可靠的市场经济的法治条件。通过仰融案件的调查和诉讼,中国司法观察希望以案例建立这方面的基本底线。

中国司法观察希望仰融委托中国司法观察代理或协助诉讼;中国司法观察愿意向仰融提供法律咨询;中国司法观察也考虑独自向全国人大和有关法院提出该案件的法律分析报告。

第四项案件是境外公民归国权利案与国家出入境管理条例。中国每年有数十万公民出入过境,这些公民有可能被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驻外机构没收合法身份证明并被禁止入境。目前,中国执政者经常据此条例为依据,事实上剥夺公民国籍和不许公民入境,以惩罚公民的不同政见及其合理表达。

中国司法观察认为,这个制度中的有关条款严重侵害了公民权利,按照这个法规,公安机关或驻外机构可以未经司法程序、甚至不给任何理由就事实上剥夺了中国公民在国外享受的国籍和领事保护权、在国内享受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居住权、就业权、受教育权等所有宪法规定中国公民享有并应受法律保护的中国公民权利。

中国司法观察将对这一条例进行法律分析,詈蠡蛘呦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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