坏人为何能够横行?

洛阳市新安县西乡后沟村,村霸色狼李洪贵罪恶累累,有据可查:打死6人,诱奸、强奸幼女、少女和成年妇女98名,打残人12名。在上千户人家的村子里,由十几岁到四十几岁的,凡是有点姿色的,几乎都被他奸污过。

这么一个十恶不赦的恶棍,何以在阳光下如此横行不法?难道就没有人来告发他吗?难道他不怕法律制裁吗?可是李洪贵并不怕。李洪贵强奸了貌美如花的年轻媳妇郭秀秀后,还向她提出要求:“我什么时候来,你什么时候得好好伺候我。”郭秀秀说:“我要告你!”李洪贵大笑一声,说:“法律是网,是网就有洞,是洞就能钻。我钻就没事,你钻就脱皮!”

邪恶欺压善良,要凭借权势的力量;没有权势作后盾,恶棍就很难长期邪恶。法律之洞为什么对邪恶者敞开?法律的大门为什么对善良者紧闭?很清楚:因为高于法律的权力在抑善扬恶--李洪贵的儿子当官从乡里当到县里,乡里的大官小官都是他们的亲戚。可是,法律并没有为100多良家女子敞开大门。村民们不是没有往上告过,上告者少说也有50多人,但从乡里告到省里,都没用。法律大门的紧闭,使憨厚老实而又懦弱的王顺子不惜走向极端。当李洪贵奸污过而睡在妻子身边的时候,复仇的菜刀砍到了他的脑袋。这一下,法律的大门终于敞开了。但是,敞开的法律不是让善良者扬眉吐气,而要刑罚加在了弱者头上。尽管几千名群众滴雪喊冤,但法律还是没有对弱者网开一面。

泪痕先生着文说:“坏人横行无忌。我们不堪忍受其侵害。于是我们联合了起来。但联合起来又能怎样呢? 我们能怎样对他呢?打他。监禁他。没收他财产。杀了他。我们没有这种权力。要知道这个世上有一种东西叫做法律。那我们求助于法律吧!这建议不错。但问题恰恰就在这里。如果法律真的如此有效,那坏人怎么敢?又怎么能横行无忌呢? 高衙内敢横行无忌。并不是因为他人多势众。而是因为他自信没有哪个执法机关敢惩罚他。高衙内能横行无忌。并不是因为他人多势众。而是因为根本没有哪个执法机关敢惩罚他。 林冲之所以要忍气吞声。并不是因为他没有能力打得高衙内跪地求饶。而是因为他知道,如果自己这样做了。从某种意义上,无异于与官府对抗。他根本没有能力应付由此引来的后果。林冲忍气通声,最后落得了个亡命天涯。林冲执意对抗呢?等待他的命运仍会是如此的。林冲的悲剧不是他性格造成的。而是社会造成的。”

一网友说:“通常意义上坏人再联合。他与国家机器相比。也不过是个毛贼。如果国家机器能依法履行自己的职责。他们永远也无法与之对抗的。 通常意义上好人再联合。他也无法取得凌驾于国家机器之上的权力。如果国家机器的执行者普遍成了罪恶的守护者、纵容者、行为者、漠视者。那好人再联合也无法阻止坏人横行无忌。许多人之所以敢横行无忌。是因为他自信能避开法律的处罚。许多人之所以能横行无忌。是因为他总能避开法律的惩罚。 大家之所以对此要忍气通声。是因为他们对此诉之于法律通常毫无效果。是因为他们对此用超越法律的手段,会得到法律的治裁。人是社会生物。而国家机器对社会始终有着无法回避的影响。在人的思想中,似乎世上有两种人。一种是好人。一种是坏人。如果好人战胜了坏人。那这个世界就美好了。(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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