鲍彤:十六大选举的不民主是可知的
十六大不是替十三亿中国老百姓开的,它甚至不是替六千万中共党员开的,而是替中共领导人开的。中共领导人需要通过十六大,拿中国的最高权力进行再分配、再确认,重新排定梁山泊好汉们的座次。如果不是为了这件事,未必想到开这个会。党国最高领导的名单包括:党的军委主席一名,党的总书记一名,政治局常委若干名。以上职位,按照中共党章,除军委主席由十六届中央委员会“决定”外,其他都由十六届中央委员会“选举”,十六届中央委员由十六大选举,十六大代表则由省市党代会选举。这一系列选举,分别发生在十六大的前、中、后,可以统称为十六大选举。
本来,选举是文明的产物,比私相授受好,比父子世袭好,比买官卖官好,比宫廷政变好。好在什么地方?好在有民主。但中国的选举和全世界的选举不同。它有选举的各种名目和道具,唯独没有选择,不受民意影响,没有民主本质。
中国允许由选民决定候选人的选举,严格限制在非政权性质的“村民委员会”一级。这是样品,专供国际友人观赏,目的是在一党专制的国家机器上涂抹一层“民主”的油彩。可是这层油彩跟党和国家的选举毫不相干。因为按照中国宪法,基层政权是乡和镇。村,只是乡镇政府管辖下的居民点,“村民委员会”不具有政权性质。所以这些油彩或者药膏,不论真假好坏,其实没有抹在国家机器的脚上,至多只涂在它的靴子外面。
党和政府的各级选举,从乡党政到中央党政,具有两个特点。第一,候选人名单必须经上级领导或最高领导审查批准。什么地方出现了未经领导批准的候选人,什么地方的党委和政府就敢宣布他们为“野心家”、“破坏选举”、“危害国家、颠覆政府”,从而命令公安机关“依法治国”,把他们抓起来,拘留、劳改或者判刑。这种出在候选人和当选人身上的悲剧,从农村到城市,从边远到首都,所在皆有,屡见不鲜。
第二,候选人的数量也必须由领导决定。中国没有竞选,只有“等额选举”和“差额选举”两种。从七个常委候选人中“选举”七个常委,叫“等额选举”;从一百零十名中央委员候选人中选一百名中央委员,落选和当选的比例为十比一百,叫“差额为10%的差额选举”。比方说,领导给你陈希同、成克杰、石兆彬三位候选人,请你 从三个候选人当中“选出”三个代表来,这就是等额选举。不要以为这是做戏,不,这是中国最庄严最神圣的政治。五十年来,凡是“民选”的大官,包括毛泽东、邓小平,个个都是这样“选举”出来的。等额选举有极其明显的优越性:保险。唯一的缺点是面目可憎,卖相不好。倘若这也可以称为“选举”,拜占庭帝国的全体君臣还有哪一位不能通过“民选”产生?
文化大革命破产后,在内外上下同声谴责下,在 “主要” 阵地继续坚持等额选举的同时,一度开放了“次要”阵地,实行了差额选举。十三大代表和十三届中央委员会委员就是经由差额选举产生的,这是中共夺取政权以来破天荒的创举。小试锋芒,把邓力群“差”了下去,使邓小平为之吃惊,陈云为之恼怒。
差额选举毕竟不是民主竞选,候选人个个都是领导中意的人,你只能在领导业已审定的笼子里得到一点小小的选择余地。不过,有选择总比没有选择好,至少可以教训教训最不得人心的候选人。十三大是1987年的事,当时已把差额选举引入中央委员会,如果此后十五年能够在这个基础上再接再厉,那么,十四大、十五大、十六大,把差额选举逐步引入政治局和常委会不是不可能的,总书记实行竞选也不是不可能的。可惜,1989年以后,民主被镇压,选举全面倒退。
真选举取决于民意,因此,选举必须大张旗鼓,候选人必须家喻户晓,选举结果必须在民心向背的风浪中见分晓。这是全世界选举的共性。中国的选举具有假选举的鲜明特色,它是虚应故事,因此事事内定于黑箱,不得泄漏天机。这次十六大选举将如何进行,当然也是党国绝密,老百姓不得而知。好在基本事实是无法隐瞒的:十六大选举是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中共全党必将全力以赴加强领导。好在基本规律也是无法隐瞒的:领导和民主是跷跷板,领导抓得越多,留给老百姓的民主越少。因此足以断言:十六大选举中的民主含量,肯定不会高于中国目前一般的乡人大和县人大。
从这种非民意导向的“种子”中,能得到民意导向的果实吗?
以上讲的是选举的程序。这和当选者的品质是两码事。我并不怀疑,在当选的十六大代表和十六届中央委员中间,一定不乏忧国忧民、有胆有识的才俊和栋梁。这也是可知的。
--原载美国之音(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 关键字搜索:
-
鲍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