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成为贪官携款潜逃中转地

美国之音8月21日报导,最新一期的中国刊物《半月谈》引述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中国公安部2001年披露的数字指出目前中国有四千多名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共携公款五十多亿人民币在逃。其中有的潜逃出境。

*金融国企是重灾区*

香港《经济日报》报导称相当多的潜逃者通过香港中转,利用香港作为世界航空中心的区位以及香港永久居民前往英联邦所属国家可以实行落地签证的便利再逃到其他的国家。比方说河南豫港公司前董事长程三昌去年涉嫌携带巨款从香港跑到新西兰定居。《半月谈》引述中国反贪总局一位人士的话说贪官外逃的金额不断攀升。贪污上百万元,挪用上千万元的案件屡见不鲜。而中国的金融系统和国有企业是贪官外逃的重灾区。中国银行的广东开平分行的三任负责人许国俊,余振东和许超凡盗用4.83亿人民币分别逃到海外就是典型的例子。而北京市检察机关去年立案在逃的犯罪嫌疑人,有百分之七十是国有企业的总经理和财会人员。

*借海外投资非法转换*

香港科技大学政治经济学者丁学良教授在九十年代初期就已经注意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他打了一个有趣的比方。这种贪官携款潜逃叫作[羊毛出在牛身上]。丁教授进一步加以解释说,像中国这种正经历经济转型的国家,跨境投资和移民的成本大部份转嫁在共有资产上。也就是借着海外投资来促成产权非法的转换。丁学良说:“这都是转型经济的问题,原来是公用财产。公用某种意义上就是无人财产。那个人手在上面那个就方便。牛谁看的,绳在谁手里,谁就最方便。只要他不是牛的所有人。羊毛出在牛身上。听起来很滑稽,但是这个就是现实。”

*中国人大引渡法草案*

针对中国这种层出不穷贪官捐款外逃的案件,中国人大常委会在2000年12月十二号已经正式通过了引渡法草案,并且希望通过加强与国际刑警组织的合作缉拿贪官逃犯。香港时事评论员曹景行认为通过引渡的方式来缉拿贪官不?陉@种有效的方式。

曹景行说:“这一定可以的。如果中国可以和各个国家特别是那些贪官喜欢去的那些国家,有很好的引渡机制的话。我想对他们,对这些贪官本身又是一个风险。这又提高了很大的风险。你逃到那儿都可以引渡回去。”

*中西价值观念碰撞*

可是曹景行指出执行的本身是否有困难还要看实际的情况而定。因为西方国家的价值观和中国不一样,有些贪官会通过一些理由而不被引渡,或者是引渡的话,打官司的成本会很高。赖昌星就是一个例子。曹景行说:“像赖昌星尽管不是官员,但是他也涉及很多官员的问题。像这样一个案例中国大陆和加拿大之间如何解决这个问题。这个本身是一个例子。”因此曹景行认为有了引渡法还要看它如何实行。中国大陆如果能够掌握这些贪官犯罪的证据,通过有效的途经,引渡回大陆审判;如果各个国家能够配合的话,对中国吏治的清廉是很重要的一环。

*务必改革产权结构*

可是香港科技大学的丁学良教授认为根本的解决问题的方法就是产权结构的改革。否则不但维持庞大国有资产的成本过于高昂,而且席卷公有资产外逃的行为仍然是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丁学良说:“中国的产权制度要朝民营化的方向发展。司法制度要朝透明化的方向发展。不然的话,盗窃巨额公有资产的行为即使不是每天有,而且每星期都会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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