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豆猥亵男童案内情

连续报道半年不降温的北京歌手红豆猥亵男童案件,终于随着法官的槌声尘埃落定。2002年6月20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以猥亵儿童罪对红豆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判处红豆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

  由于案情复杂,并涉及隐私权,所以红豆自2001年12月27日被捕起,法院立案、审理的日期一变再变,开庭时间一拖再拖,一直吊着人们的胃口。这期间,一会儿传出北京签约公司“封杀”红豆的消息,一会儿又传出红豆的律师认为红豆会被无罪释放的说法,甚至,《每日新报》还爆出红豆于2001年5月在山西运城猥亵另一男童晨晨的新罪行。

  直至2002年5月8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对该案正式立案调查,并于6月6日进行了不公开审理,人们才感到,炙手可热的红豆事件进入了尾声。

  曾经在国内乐坛小有名气的歌手红豆惹出的这宗案件,是继2000年11月22日歌手毛宁被刺事件的“涛声”风平浪静后,又一起“抓人”新闻。所以,娱乐圈的记者们纷纷打探消息,被害学生所在的学校根本不接受记者采访,北京警方更是严守办案纪律,红豆案件调查的情况只字不漏,红豆的经纪人闫琳则干脆关了手机。

  但在红豆被检察院批准逮捕的第二天,也就是2001年12月28日,《京华时报》率先报道了这一事件,众多报刊争相转载,红豆立刻成为了人们关注的焦点,红豆猥亵男童的消息,成为各网站点击率最高的娱乐新闻。

  尽管红豆事件从东窗事发到落下帷幕,被炒得沸沸扬扬,但细心的读者们也许发现了,媒体的报道都出自一些报刊的记者,始终没有北京警方侦破过程的报道。到红豆被判刑之日止,来自北京警方的内情披露只有简洁的一条:2001年12月31日,北京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刘蔚向报界记者透露,犯罪嫌疑人王立勇(红豆本名),因涉嫌对多名行郧嗌倌晔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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