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夫杀妻分尸后竟坦然看电视 被判处死刑

日前,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一杀妻分尸的罪犯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被告人梁标洪,男,1957年生。因好逸恶劳,长期不务正业,经常向其妻子张梅香要钱而与张发生争吵,导致夫妻关系恶化。去年11月9日晚上10时许,梁标洪饮酒后回到家里,张梅香责骂他不找工作干还喝酒,并将电视机关掉。随后,张梅香走进房间睡觉。梁标洪对此十分恼怒,即从家中的工具箱拿了一把水喉钳走进张梅香的睡房,用水喉钳朝躺在床上的张梅香的头部左太阳穴猛砸,致张当场昏迷,头部流血。
  
  此后,梁标洪不加理会,回到厅里看电视。不久后又走进房间,看见张梅香面色变黑,鲜血浸湿了床席、枕头,就将张梅香抱到卫生间,放在地上,又回到厅里继续看电视。当晚12时许,梁确认张梅香已经死亡后为了掩盖罪行,将妻子的尸体肢解抛入河中,自己潜逃,11月24日被侦查人员抓获。

2002-08-05 17:02:05   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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