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段日子里,江泽民集团必将作最后的挣扎,610办必然是主要的打手。上面的指令已经愈来愈明确:610办将拥有超越法律之上的更大特权。各地法轮功人员“教育转化”基地要成为仅次于劳教所的地方,成为“准监狱”机构。610办可以在任何时候,对任何一名认为“不稳定”的法轮功人员,不需要任何理由和手续进行关押。中央财政部已根据“从优特警”的原则,给各级610办的所有工作人员发放警衔、工资(认为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同时要求一名610办副主任兼任同级公安局的副局长,掌握“枪杆子”(以为淫威之下必有懦夫),一名610办副主任兼任同级宣传部的副部长,掌握“笔杆子”(“谎言重复一千遍就变成了真理”?)。
今天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首次授予大法官资格日,请问中国的大法官们:“如果有被无理关押的法轮功人员上诉,你们敢受理这样的申诉案件吗?你们可是公平与正义的象征呀!但是,李洪志大师普度众生的慈悲,使我感到其实610办中同样有很多生命仍然是可以得救的,因为真、善、忍是宇宙的特性,每一个人其实都是“性本善”的,只不过是在这个迷的世界里迷失了自己的本性罢了。现在610办的大多数工作人员都是在2001年以后(610办成为正式机构前后)才被调入的,他们其实并不知道法轮功是什么,并没有看过《转法轮》,因为610办只在1999年取缔法轮功后的一段时间,统一收缴书籍,而这些书籍基本上被销毁了。2000年以后,都是公安机关在侦破个案和统一搜查行动中收到一些为数不多的法轮功书籍,而这些书籍都直接到了公安部门,不在610办滞留,所以610人员是真正地在“迷”中了,每天只是听上面的通知,看上面的传真,却并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他们是多么地可悲,又是多么地可怜!而我不同,我一开始就呆在610办,我的正义和善良,使法轮功人员愿意接近我,我也愿意接近他们,尽管我不是一名法轮功修炼者,我的智慧和真诚,又使我身边的同事们愿意倾听我的肺腑之言,更愿意观看我给他们的境外法轮功光碟,如《是自焚还是骗局?》、《京城血案的真相》、《法轮大法和平之路》、《法轮大法弘传世界》等。
释迦牟尼佛也曾经告诫过他的弟子:破戒比丘(出家人)将堕无边地狱。李洪志大师当然不希望他的弟子在610办。当然,我还不是他的法轮功修炼弟子,我只是一个有良知、有正义感的的中国人,一个对中华民族的前途和命运忧国忧民的国家公务员,一个对我们子孙后代负责的人。我们的国家,我们的民族正处在生死攸关的时刻,它是一场真、善、忍与少数独裁者的假、恶、暴的总较量,正如中央610办在“内部传真”(2001年1月)中说:“这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场。”
为什么少数独裁者这么不惜浪费不计其数的纳锐人的血汗钱去放在迫害、打击倡导真、善、忍的法轮功上面呢?用上面领导的话讲就是“不惜牺牲十年的经济增长,也要彻底处理好法轮功,”“处理法轮功工作没有钱,可以少修几公里高速公路嘛。”少数独裁者之所以害怕法轮功,除了法轮功的修炼者人数超过了中国共产党党员的人数外,我身为国家公务员,我身在610办,更清楚地看到,其实那些少数独裁者最害怕的就是“阳光”,是法轮功所倡导的“真”,讲真话,做真人,“真”的结果就是使丑恶的东西暴露无遗,现在从上到下的官员们又有多少人在讲真话?又有多少人敢讲真话?他们中绝大多数都在自觉与不自觉地讲假话、讲大话、讲空话,天天带着虚伪的面目在做人、做官,亲戚朋友人人为近敌,活而无乐,人与人之间赖以生存的诚信损失殆尽,而少数独裁者却为了自己一己私利,对他的国民和子孙后代推行“愚民政策”,没有人权的自由,没有思维的自由,没有言论的自由,而讲真话,做真人,对于那些丑恶的少数独裁者来说,将是致命的。这才是他们为什么以不惜牺牲国家和民族的命运作赌注,为自己的垂死挣扎作最后一搏的缘故。
黑暗终将过去,真、善、忍的曙光普照东方这块古老而又神秘的土地的时候已经为时不远了,所以我在《一名610办工作人员的觉悟之路》中说:“法轮功是中国人民的骄傲,中华民族的希望,全世界人民的福音。”记得一位名人曾经说过:“中国是一头沉睡的雄狮,当他一旦醒来将雄居世界。”是的!在中国,李洪志大师所弘传的真、善、忍佛法,就像一只强劲的清醒剂,使中国这头沉睡千年的雄狮渐渐苏醒。
为了实现伟大的李洪志大师慈悲救度世人的宏愿,我决定继续留在最黑暗的610办,以帮助那些坚不可摧的法轮功弟子度过他们最黑暗、最危险的心路旅程,以我的真诚和勇气,去向我身边的工作人员讲清一切真相,呼唤他们的良知和正义,使他们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因为很多有缘人都可能成为一个伟大的觉者(佛)。
是的,为了我心中不灭的正义和良知,为了我们国家的前途和民族的命运,为了我们人类最崇高的信仰,为了法轮功真、善、忍的佛光普照大地,福泽万民,以致人心向善,道德回升,我虽身处在最黑暗的610办,但在处理法轮功问题上,我是不会“尽职尽责”的。我即使被开除国家公职,或被以“渎职罪”移送司法机关起诉,那也无怨无悔!
写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首次授予大法官资格日
2002年3月21日
(注,为了避免不必要的迫害,作者暂不署名)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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