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最大贪污犯落网记

曾经鼓吹“不会做假帐就算不上好会计”的林立面对法庭的庄严审判,对一句老话终于心悦诚服:“多行不义必自毙。”

  原浙江省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进口材料部副经理林立和他的“黄金搭档”--这个公司原计划部经理助理黄丽容于1992年至1994年间,合谋利用各自所任职务之便先后20次合伙侵吞公司外汇额度交易款共计1352万元,成为浙江首贪。

  令人瞠目的是,这1300多万元巨款仅仅在短短两年当中,就通过他们两人的“笔下生花”,从公家的帐目流转到个人户头,平均上班一天,就有2.6万元进帐。日前,林立和黄丽容分别被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贪污罪一审判处死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

  76万元公款被“蒸发”,仅是冰山一角

  2001年3月,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接到了群众对林立的举报信,举报其在担任浙江省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进口材料部副经理的几年里,涉嫌贪污外汇额度交易款。

  办案人员在摸底中发现,原本业务精通,年纪刚过40的林立“前程”正看好,却在3年前从浙江省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辞职,到一家私营企业--浙江中利进出口有限公司担任了总经理。更为蹊跷的是,这家公司的董事长虽另有其人,但实际不过挂了个空名而已。

  林立为什么要虚设一个董事长?他开公司所需的巨额注册资金又是从哪里来的?检察官分析各种迹象后认为,林立确有经济问题。于是抽调了精兵强将进行初查。

  林立有一句口头禅:“不会做假帐不能算得上是会计”。面对这样的对手,检察机关遇到的困难可想而知。为查核涉及的一份 “外汇额度配额单”,办案人员扎进银行仓库苦苦翻找,而这样的票据银行一天就数以万计。幸运的是他们没过多久,就找到了一张有问题的“外汇额度配额单”。办案人员一鼓作气顺藤摸瓜,终于揪住了林立的“狐狸尾巴”。

  1994年初,时任浙江省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进口材料部副经理的林立,以其分管进出口业务之便,为东莞虎门的京门实业公司代理进口了300吨腈纶丝。奇怪的是,这一公司没有按常规将货款全部打入浙江省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配汇,却把其中76.8万元打入了海南三亚大业发展实业总公司的帐户。为什么要打入该帐户?原来依照林立的要求。这76.8万元后来又从此帐户打出去投资了一笔房地产,而这笔房地产的产权人就是林立。

  检察官敏锐地察觉到,几年中,林立经手的外汇额度交易有很多起,这76.8万元,仅仅是冰山一角!为防止初查中可能打草惊蛇促其出走,2002年3月22日,杭州市检察院依法对林立立案侦查,并于次日对其刑事拘留。归案后的林立故作平静,他自恃自己在帐目上所做的“假动作”,普通财会人员无法看懂,更甭说找出破绽,断然否认自己有任何问题。

  设“贪污事务所”,开“假帐户” 藏匿赃款

  鉴于林立的态度,检察官决定待机巧取,拿出足有分量又出其不意的详实证据,击溃其苦心修筑的精神防线。

  十几位检察官即分兵展开了收寻“重磅炮弹”的工作。其中有一路人马将侦查触角对准了作为林立经手进口业务时的银行帐户,结果获得了重大发现:海南、珠海、东莞等4家外地公司在杭城开立的帐户中,居然两个不同公司帐户的财务私章是同名同姓的杜某某,另两个帐户的财务私章则是同名同姓的林某某。而杜某某、林某某又分别是黄丽容同母异父的弟弟和中学同学。

  当检察官相继找到上述公司的其中两家,其负责人和财务人员的反应如出一辙:我们从来没有开过这个帐户!经了解,这两家公司均与林立当时所在的浙江省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有业务往来,且均在林立提出的不同理由之下向其提供本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根据各开户银行的工作人员回忆,拿上述营业执照复印件前去开户的都是一个年纪约40岁左右、中等身高、身材偏瘦、肤色较黑的女人。经照片辨认和笔迹对比,这个女人就是黄丽容。通过笔迹鉴定检察官又进一步发现,实际操作这4个帐户的人只有两个:一个是黄丽容,另一个是林立。显然这些都是林立和黄丽容冒名开立的假帐户。检察官的这一判断很快在以后搜查出来的黄丽容笔记本的记载里,得到证实。

  检察官从假帐户上资金来往去向中还发现,林立、黄丽容为避人耳目,于1992年至1994年间化名长期包租了本市湖光饭店某房间作为其“贪污事务所”。专门用于处理大量的帐目,存放各种支票、汇票、假印章。

  当这一发发“重磅炮弹”排列到位,林立意识到自己的“底细”已被检察官抓在手中,防线全面崩溃,他终于“认输”了。

  贪欲之下,一对好友结成“黄金搭档”

  检察机关对林立立案侦查的第二天,办案人员就从票据的签名上发现,和林立同一单位的原计划部经理助理黄丽容涉嫌共同犯罪。然而,狡猾的黄丽容此时已闻风外逃。同年10月26日在沈阳火车站,欲逃往齐齐哈尔的黄丽容终于落入法网。

  在浙江省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黄丽容对曾为自己顶头上司的林立十分佩服,而林立对这个工作得力、能谈到一块的下属也是赏识有加,两人久而久之结下了不错的私交。

  1992年初,对仕途失去兴趣想奔“钱程”的林立,打算辞职开公司。为了积攒经济实力,他瞧好了一条罪恶的“原始积累”之途:当时国家对外汇实行“双轨制”,市场上外汇紧张,价格不断上扬。身为进口材料部副经理的林立有提出外汇配额申请的权力,而任计划部经理助理的黄丽容对该申请又有审批之权,若彼此“联袂”就可采用对配汇客户私下谈妥外汇额度交易价,而对省轻工公司低报外汇额度交易价的手法,瞒天过海地将本该属于公司的钱大把装入私囊。

  黄丽容与其一拍即合。1992年7月,两人开始了他们的第一次犯罪“游戏”:以外汇额度已被珠海经济特区拱北进口物品购销站预订为由,私下指令前来要求“配汇”的本市一家业务单位将交易款,分别汇入本市某公司及省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经过一番“巧妙”的帐目处理,44万余元轻易地落入了他们腰包。 林、黄两人初次得手不免忐忑不安,但从此却像吸食海洛因般地上了瘾。至1993年底,这对“黄金搭挡”以同样手段作案16次,共计贪污800多万元。

  1994年国家外汇管理政策发生变化,依照上级要求,浙江省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原有的自有外汇留成截至当年底须停止使用。为了掘到最后的“一桶金”, 黄丽容和林立一面对公司慌称余下的外汇额度业已作废,一面抓紧联系买家私自配汇,又侵吞公款580多万元。

  1998年,黄丽容、林立先后辞职,办起了公司。为了应付有朝一日被追究巨额财产来路,他们陆续用“黑钱”来支付生意中的有关耗费,以使其转化为“利润”。到案发,已有几百万赃款被“洗”去原色。

  然而,不义之财带给他们的不是幸福,而是法律的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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