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讲诚信的代价:每年5855亿

我国每年因为逃废债务造成的直接损失约1800亿元,由于合同欺诈造成的直接损失约55亿元,产品质量低劣和制假售假造成的各种损失至少有2000亿元,由于“三角债”和现款交易增加的财务费用约有2000亿元。


这是中国企业联合会理事长张彦宁近日透露的。


福建省企业家协会的一份调研报告显示,诚信缺失已成为企业发展的巨大障碍。不少企业在经济交往中放弃现代信用,重新选择了以货易货、现金交易等传统交易方式。


据统计,近年来合同交易只占整个经济交易量的30%,合同履约率只有50%左右。此外,企业逾期拖欠银行贷款大幅度增加,贷款收息率下降。以福建为例,1998年全省不良贷款率高达40%,收息率只有60%。


张彦宁说,“诚信”作为重要内容,将被列入即将出台的《中国企业家行为自律守则》。而与会的200多位福建企业界精英,近日发出了《企业诚实守信倡议书》。


此前,一些企业家已着手建立“信用福建”品牌制度,具体做法是:每个企业缴纳2000元至1万元不等的保证金,由福建省消委会长期设立专用消费担保基金。遇到投诉属实,由消委会先行赔付,再向经营者追索。


摘自《发展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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