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卒修改法律
首先,在过去几次全国人大会议期间,中国政府都以正在谈判为由,拒绝讨论入世的有关问题。当我们看见美国国会在讨论中美签署的贸易协议,所有中国人民只能干焦急,眼巴巴看美国谈论协议对他们如何有利,如何大举进入中国的市场,剥夺中国老百姓的生计。以至中国要正式加入世贸组织了,中国政府还是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秘密的通过了授权世贸谈判代表正式签署入世文件,甚至连最后的人大审议通过也省略,完全剥夺了公众的知情权和发言权,更遑论甚 当家作主的权力。
其次,当中国政府以谈判为由拒绝讨论入世的时候,全国人大常委会却以入世的一致化为理由,不经过广泛谘询,仓卒修改一系列法律,以符合世贸组织的规定。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副主任阚珂透露,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了商标法、著作权法,连同2001年3月九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修改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2000年修改的专利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等,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已经完成了加入世贸组织需要修改的十部法律中的九部。
至于人大常委会在仓卒中修改法律,有没有充分认识世贸规定的问题和其他发展中国家的惨痛教训,有没有充分考虑公众的利益,实在是很大的疑问。譬如在专利权的法律上,人大有没有考虑如何维护公众以合理价格获得医药的权利,防止企业垄断对生物资源的专利,维护原住民和社区对生物资源的共享权利等等。当外国进口严重影响国内市场和就业的时候,人大有没有制订立法程序来启动特殊保障机制,保护国计民生,这些补救措施都应该是人大应付入世危机的重要讨论范围。可悲的是,我们看见的,只是人大修改法律来配合世贸规定,而不是维护国计民生。当然,最重要的是,人大代表能否在现存的政治制度和人大代表制度中发挥职能,真正代表他们的选民,监督政府,修法立法。现在九届全国人大实有代表2987名,只是通过由上级部门操纵的间接选举产生。他们不但缺乏向选民负责的制度,也没有条件来执行人大的职务。
人大代表冤狱
当香港人大吴康民嘲笑其他人大代表分不清反映问题和立法的差别时,上星期的《南方周末》报道了四川省泸州县级人大代表曾建余,如何为了执行人大职能,受到政府部门打击报复,含冤下狱。事缘曾建余早于1992年已经打破上级部门操纵的候选名单,自行参选,筹办竞选活动,争取选票。获选以后,更打破兼职人大的习惯,组建人大工作室,接待选民,反映问题,监督政府部门。虽然曾建余大获选民支持,却在监督政府部门的时候,激怒了相关领导,不但关闭了他的人大工作室,还怀疑制造冤狱把他治罪。在曾建余以人大身分为计程车司机争取权益的过程中,公安部门以收到群众检举,曾建余涉嫌诈骗计程车司机而逮捕入狱。经过媒体的调查,发现公安部门涉嫌制造伪证,闭门审讯,以冤狱把曾治罪。假如正直积极的人大也自身难保,他们可以怎样维护老百姓的权益呢!
在问题严重的中国人大代表制度中,老百姓可否寄望人大制度代表他们的利益,来应对入世带来的冲击;还是更担心雪上加霜呢?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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