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华案黑幕》:大款如何变成国安部特工{7}

问:九六年五、六月份拿到了国安部的“特通牌”、工作证、还有工作服?
  赖:对。当时给我这些东西时,都是另外一个组的主任,其实我一直都在帮他们做事,当时那个王任也说我是正式的,我也以为我是正式的,我什么都有了么。我如果到什么地方跟踪一个人,我认为要抓他的时候,我可以找当地的公安局出面帮我抓,我有这个权力。当时部里行人派驻厦门在安全局当副局长,他在厦门看到了我的“特通牌”他就报到部里,说:奇怪,部里怎么会有一块“特通牌”在厦门?他还把我的牌号抄走了,追查这块牌是谁的, 哪里来的?部里就说,是部里批的,为了给我方便。
  问:“特通牌”都有什么方便?
  赖:“特通牌”是和车牌一样的,但是是红色的。这是挂在车上的,但是一般人都不会把它挂在车上,牌子上写的就是:特别通行,下面有一行小的编号。这种“特通牌”可能在中国总共才两百个吧。我这个牌是全国通的。每个省的安全厅都有自己的“特通牌”,每个城市也有自己的“特通牌”。我的牌是部里的,是全国通的。这个牌哪里都能去的,比如说,你逆行走了单行道,有警察拦你,你就可以拿这个牌给他看。再比如,过桥要收费,你用这个牌是不用交钱的。如果我在北京的时候,挂这个牌是可以进到机场里边接人的。但是,我 一般只是在上高速公路和过桥时才用。
  问:这么说,部里应该算是很重视你?
  赖:我原来在当地的车子都是挂军牌的,后来我花了一千多万港币买了一部车,是正式合法手续进来的。那时候,部里面还考虑要派一个人整天跟着我,可以带枪的,就是警卫,我说不用。我想因为我做了那么多事情,对他们很重要,能让他们个个提干,他们就又来巴 结我了。
  问:九九年让你正式入国安部的时候都有什么手续?
  赖:到了在香港的台湾组织看上了我,让我加入到他们那边,有了台湾的这个事,国安部的另一个人就叫我进电脑,进档案,说这样才是正式的。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手续就是填表喽,表也是他填的,不是我填的。是他们帮我填,然后叫我签字。这一次是八局的一个处长来的,还有他的两个手下,给我登记这些东西进去,填表呀什么的,是姓邓的跟我谈,在王府饭店谈的。那个为我登记的人现在还在香港。以前我还认识另外一个刘局长,刘局长原来也是八局的局长,香港回归后被派去到东南亚做总代理。刘局长原来是贾春旺的秘书,他应该还是驻香港。
  问:等于是重新确认你是国安部的人了。
  赖:嗯。以前我给他工作的那个陈主任,叫陈石,他是新疆厅的主任,我先是挂在这个厅,新疆反分裂的厅。跟姓邓的不是同一个局的。那个人跟我先熟了,所以我一直给他做,他就给我工作证,给我特通牌。我给他做的事,让他也立了功。我看他工作的性质,就像电影《永不消逝的电波》里的角色一个样,两公婆都是国安部的,都在家里,不用到部里上班。他们就是搞跟踪的那种的。

  问:但是你给姓陈的工作的那个时候,你认为自己已经是国安部的人了,对吗?
赖:对呀,我当然是认为我自己是了。后来才知道我那个时候还没有进入电脑,还没有入档案,后来他们就来了正式的指示,让我正规地做有档案的这一种了。事实上我给他们做事很久了,但是他们一直还没重视到我,到台湾重视我的时候,他们才叫我加入。而且这些事都是他们自己的人告诉我的,不然我怎么会知道?他说:现在台湾方面在香港要用到我,因为我懂得讲闽南话。国安这边也考虑到,福建人在香港的很多,要有一个可靠的人才可以。

  问:在你给国安提供的情报当中,他们最感兴趣的是什么?
  赖:其实我对情报也不熟悉,反正能拿到什么就拿什么喽。他们也没有给我委派任务,我跟他们说过,我说:如果你们不相信我有这种本事,你们可以指定要什么,让我去弄。我可以搞来给你们看。我弄来的很多对他们都非常有价值。比如说,台湾在福建的几个点。其实,我到香港之前就和台湾那边接触了。理论上说,国安部是不插手台湾军方的事情,但是,有些消息是我搞来的,给国安部后,他们再给军队,这样他们就觉得自己很有面子,好像是说:我们的人可以搞到你们的人搞不到的东西。

  问:总政联络部是负责台湾方面的事吧?
  赖:总政联络部一直是叶家管的,主要负责台湾的事,但是总参二部和国安部都有管台湾的部门,也有一些交叉吧。台湾那边来找我,主要是两伙人,一帮人是要我为台湾做事的。另一帮人,是向我要钱的,把情报给我,我给钱,主要是军方的。

  问:叶炳南的事成了你做的最后一件事?
  赖:我觉得他们最喜欢的就是最后一件,就是叶炳南这件。叶炳南在香港当了十年的特务站长,什么都知道,很多在大陆的台湾特务点,都是从他那里逼出来的。这之前,我弄的都是一些给军队的情报,他们不是很感兴趣。我告诉他们,厦门的食品厂是台湾情报部门搞的一个点,他们开始对这个有兴趣了,这个是属于他们管的。他们最感兴趣的是叶炳南的事,他们是最高兴的,个个因为这个都立功。因为叶炳南确实供出很多事,很多人,这些原来都是他们不可能知道的。

  国家利益第一,走私算什么
  问:外界一直都说,因为你是国家情报部门的人,所以在生意上得到了很多方便。
  赖:方便?什么方便?我没有得到什么方便。他们确实是一直说要在生意上给我提供方便,可我并没有得到啊。他们的意思就是说,如果我提供了情报,他们不能给我钱,不能给我报酬,但是在生意上可以给我很大方便。比如,一些别人不方便做的我可以做喽,这是他们自己编出来的,不是我说的。
  问:虽然你正式成为国安的人才这么两年,但是否因为你以前私下里早已经是情报部门 的人了,他们以前就提供方便给你了?
  赖:没有,国安根本没有帮过我什么忙。他们只是一直都是对我拍胸脯,说什么:不要紧,走私算什么,国家利益第一,我们不会让你吃亏的,什么什么,总是来这一套。
  问:国安一直都没有帮上你什么忙?
  赖:什么都没有。我自己只是想有点背景,有什么事情的时候可以说上话,可以帮上我的忙嘛。他们为我做的事,就是现在让“四二O”来查我喽。他们一直都给我打保票,说:只要你枪枝不做,毒品不做,杀人的事不做,其他你的什么事我们都管得了。这是他们说的, 我现在要当面骂他们“王八蛋”。
  问:你出事之后他们怎么说?
  赖:我到加拿大之后,国安部八局的一个孙局长还打电话给我,约我到新加坡见面。是孙局长跟我通的电话,但是他说要见我的是那个姓邱的,邱进,邱局长。但是我核实了一下,我看他们是在骗我,我没有同意。我说:你们有两个承诺都没有兑现,我怎么相信你?
  问:是哪两个承诺?
  赖:其中一个是叶炳南的事,当初是他答应我不抓叶炳南,我才让叶炳南来的,我向叶 两南做了担保的,这样一来变成是我失信,我很不满。
  问:后来他有没有向你解释为什么一定要抓?
  赖:孙局长说,抓了不是他的事,是上面老板的事,他也没办法。我因为这件事跟他吵起来。他们一抓了叶炳南,我就赶到了北京,要见这个邱局长,他就不见我喽,也没有跟我解释。然后有一天,那个邱局长骂邓处长,就是为了这个事,说他连一个手下部管不了─我就算是邓处长的“手下”,就是嫌我反映喽。他其实给我的级别也算挺大的,处级干部。
  问:另一个承诺是什么呢?
  赖:另一个承诺是,他答应我,他们会跟中纪委说“四二O”这个事,就告诉“四二O”,有些事是我们情报工作上的需要。不要他们再查下去,这些对他们来说是很简单么。但是他们一直拖,一直拖,没有守信用。我做的最后这个,就是叶炳南这件,使得他们个个都立了功,要不是因为这个立了大功,他们个个都会进去的。要不然,这么多人都因为“远华案” 进去了,为什么国安的没有抓一个呢? 我相信现在中国大陆那些高官、高层如果知道了这些内幕,会有很多人抱不平的。我的生意是做得很大,可我是凭我的本事做的,不像他们说的那样。我为国家做了不少贡献呢。

在本书正要脱稿时,赖昌星拿到了中国国家安全部送交加拿大政府的一封证明信,证明信没有日期、没有图章、没有签名,只是说明赖昌星不是中国国家安全部的人。

  赖昌星说:你看他们这种人,连这样的事情也做得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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