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

从北大禁贴“某人训导香港记者电视片段”看“依法治国”

 2002-02-21 19:16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不久前,有人尝试在北大论坛上贴出“某人训导香港记者电视片段”的连接网址,结果不到两分钟就被删除了。

删帖需要理由吗?不需要吗?需要吗?不需要吗?难道是这个贴的行为有什么违反互联网法规的地方。

1、有侵犯某人的隐私吗?---------没有。某人是公开接受香港记者的采访,接受记者的摄像,该录像是香港电视台在香港公开播放的。所以我上这个帖并未侵犯谁的隐私。

2、有违反“不得涉及国家机密”的网络法规吗?-----------没有。理由同上,而且,如果这也能称为机密,真是笑死人。

3、有对某人进行侮辱的内容吗?------------没有。该段录像只是真实地记录下当事人的言行,并未有添加个人感情色彩的旁白。

4、有造谣惑众吗?----------没有。理由同上。

综上所述,录像帖并无违法之处,为什么北大要删之如畏虎呢?只有一个理由,就是“危害论坛”。由此可见,在目前的中国“依法治国”只是镜中花水中月,一个美丽的谎言罢了。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版权所有,任何形式转载需看中国授权许可。 严禁建立镜像网站.
本文短网址:


【诚征荣誉会员】溪流能够汇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爱。我们向全球华人诚意征集万名荣誉会员:每位荣誉会员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订阅费用,成为《看中国》网站的荣誉会员,就可以助力我们突破审查与封锁,向至少10000位中国大陆同胞奉上独立真实的关键资讯,在危难时刻向他们发出预警,救他们于大瘟疫与其它社会危难之中。

分享到:

看完这篇文章觉得

评论

畅所欲言,各抒己见,理性交流,拒绝谩骂。

留言分页:
分页:


Top
x
我们和我们的合作伙伴在我们的网站上使用Cookie等技术来个性化内容和广告并分析我们的流量。点击下方同意在网络上使用此技术。您要使用我们网站服务就需要接受此条款。 详细隐私条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