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惊合肥的女大学生因拒绝卖淫被人踢死一案,近日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凶手汪俊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死者亲属经济损失1.5万元。
法院认为,汪俊仅因朋友向王莹莹提出无理要求遭拒绝,竟对她的头部等处进行殴打,并造成致人死亡的恶果,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汪俊犯罪造成的后果严重,社会影响恶劣,应依法严惩,但考虑到他是主动投案自首,可从轻处罚;同时,王莹莹的亲属提出了民事部分的经济赔偿,其部分请求是合理的,汪俊本人无赔偿能力,而他的亲属愿意代为赔偿,遂作出上述判决。
合肥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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