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失业统计与国际失业统计有何不同?

失业率是任何一个国家、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忽视的宏观经济指针。各国政府和中央银行在制订经济政策时,失业率和通货膨胀压力是两个最基本的考虑因素。失业率迅速增长或者超过常规水平,意味着经济面临放缓甚至衰退的压力,因此政府通常会采取降低利率、减少税收等刺激经济增长的措施。反之,如果失业率低于常规水平,则表明经济发展过热,会引起由于工资增长推动的通货膨胀,会降低该国经济的国际竞争力并妨害长期的经济发展。因此,政府通常会采取一些冷却经济发展速度的措施。

由于失业率的这种经济晴雨表的功能,国际间有一整套收集、整理和计算失业率的方法。同时由于失业牵涉到人民的日常生活,因此政府在这个问题上必须对全社会透明。

但是在中国,失业率却始终费人猜疑。改革开放以前,失业率的概念在中国的统计中根本就不存在。这是因为根据马克思主义的意识形态,失业是资本主义制度所特有的产物,社会主义没有也不应当存在失业问题。这样一来,那些常年没有工作的人和从学校毕业后等候工作分配的人的人数成为国家机密。这种状况在改革开放后仍然持续了好几年。

中国官方的统计年鉴一九八六年开始羞答答地公布类似失业和失业率的统计。但是失业的字眼仍然不能出现在官方的文件中,而通通代之以两个新创的名词,即所谓城镇待业人数和待业率。中国国家统计局对待业人员所下的定义是:"有非农户口,在一定劳动年龄内(十六岁以上男五十岁以下、女四十五岁以下),有劳动能力,无业而要求就业,并在当地就业服
务机构进行待业登记的人员"。当年公布的城镇待业人数大约为二百六十万人,待业率为百分之二。虽然这表明官方不得不正式地承认了中国存在失业现象这个早已众所周知的事实,但是没有人真的相信其公布的数字。

从一九九四年起,中国政府终于开始使用国际通用的失业和失业率的名词。官方的统计年鉴对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的定义是:有非农业户口,在一定的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无业而要求就业,并在当地就业服务机构进行求职登记的人员。过去五年,中国统计年鉴上的城镇失业率一直为百分之三点一。这个数字与人们对中国失业现象的直接观察和中国城乡民众的切身感受相距甚远。

中国官方的所谓失业率与国际上通行的失业率的概念有很大的不同。 首先中国对有资格求职的人的劳动年龄的规定低于本国法定退休年龄十年,这就是说男五十岁以上、女四十五岁以上的人,即使失业,也不包括在失业统计之内。事实上,在许多城镇,四十岁以上便被强迫退休的现象比比皆是。在西方国家,无论男女,通常的退休年龄是六十五岁。这就是说,仅是由于年龄的规定不同,中国的失业统计范围便可以比西方国家的窄很多。

其次,在中国失业人员到就业服务机构进行求职登记的远低于其它国家。在许多国家,如果失业者要领取失业救济和享受其它社会福利,就必须到就业服务机构进行求职登记。而在中国的许多地区,根本没有这类对失业者的社会保障,加之就业服务机构根本不是有效的就业中介,因此,许多失业者也就没有必要去那里登记。这样一来,以就业服务机构的登记数来统计失业率,在中国也就使得失业率比实际上低很多。

更重要的是,中国关于失业的统计只局限那些居住在城镇并且拥有城镇户口的的人。根据二零零零年进行的第五次人口普查的数据,中国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八亿多,占总人口的百分之六十四。如果在再加上那些虽然已经住在城镇但没有城镇户口的人口,中国有大约九亿人,或者说百分之七十以上的人口是不被失业统计涵盖的。事实上,农村的失业现象远比城镇严重,如果失业统计把农村排除在外,在中国这样的国家,这个统计便失去了应有的意义。在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国家敢于这样做。

当然,各级官员浮夸政绩,有意压低当地失业统计的行为也是使得中国失业率低于实际数字的一个原因。中国的媒体对这类现象的披露已越来越多。

中国的失业率究竟有多高?恐怕没有人能拿出真正的准确数字。因为唯一有能力进行准确统计的中国政府不愿意公布这个数字,或者说甚至不愿意知道这个数字。这使得经济学家们只能从旁进行推测了。按照权威的《经济学家杂志》的一篇文章估计,中国的城镇和农村的失业率在二零零零年中大约分别为百分之八和百分之三十。折合下来,总人数为两亿三千万人左右。在我看来,这个数字比中国官方的数字更接近于人们的实际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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