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纪实文学:情义无价——救助王军涛纪实(五) 齐下龙潭,一样忠诚一样胆

七、齐下龙潭,一样忠诚一样胆

  陈子明、王军涛在短短一周之内相继被捕,成了震动全国的一件大事。陈子明夫妇“6·4”后离开北京,便如石沉大海,消失得无影无踪,四个多月警方对他们的藏身地点没有任何蛛丝马迹的线索,如果不是费远去接头,他们不可能暴露,因此他们的被捕在一定程度上系属偶然;相形之下,王军涛则显得命运多劫。可以说从一开始,公安机关就掌握了有关其行踪的线索,并一直穷追不舍,王军涛始终处于追捕网的范围内,好几次都是从公安机关的眼皮底下滑过去的。因此,对他的保护和救援便
格外困难重重、惊险万分。现在,公安部门经过四个多月的艰苦努力,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动用了各种手段,终于一举破获了此案,从公安部到地方公安机关,乃至看守所,上上下下弹冠相庆、论功行赏、发钱发物,一时好不热闹。

  武汉市没有专门关押政治犯的监狱(当然,当局也不承认中国有政治犯),“6·4”政治犯均与刑事犯关押在一起。武汉市两所最大、最主要的羁押地便是武汉市第一、第二看守所。

  武汉市公安局第二看守所位于汉阳郊区十里铺龙阳湖畔,是武汉市公安局在八十年代刚刚修建的一所大型标准化监狱。它的外层由五米多高的砖墙和密布其上的电网组成,内层则为一个巨大的铅灰色互相隔离的全封闭建筑,呈“王”形。中间的甬道
两侧,共有八栋监舍,每栋十个监号,每个监号平均关押10人,共关押了近一千人
,昼夜由持枪武警层层把守。入夜,当内外几道铁门沉重地关上之后,二所就成了一个完全与世隔绝的地方,在阵阵晃过的探照灯的映射下,它静静地蛰伏在黑魃魃的荒野上,神秘、阴戾。这是一个独特的世界。

  为了便于集中审讯,武汉市公安局将王军涛一案的所有当事人均关押在第二看守所:邬礼堂三栋四号、童崇武三栋六号、刘汉宜三栋九号、刘多斐四栋三号、沈治祥四栋七号、蒋国廉四栋十号、王军涛五栋五号、肖远六栋十号、刘丹红八栋一号……


  监狱里完全是另一派景观。

  第二看守所的每个监号约有二十平方米大小,关押人数从五、六个到十余个不等。一溜大通铺从头档(墙头)到末档(靠厕所),标志着在此监号时间的长短和地位的高低。第一挡叫“头档”,是号长“牢头狱霸”;二档是“管事”,相当于“大管家”;三档是“甩手”,即“什么也不管”;四档五档是“打手”。在武汉的所有看守所中,都流行着官方在正面宣传中禁止的“走过场”的陋习。

  所谓“走过场”,就是例行的“下马威”。在牢头狱霸的指使下,老犯人群起殴侮新来者,将其制服,从此遵守号子里自定的各种规矩。如果说《水浒》中林冲挨的“杀威棍”还是由狱卒来打的,那么武汉监狱中的杀威棍则是由犯人自己(或在看守暗示下)来进行的。“走过场”手段残酷,花样繁多,什么“前七后八”、“虾子过河”、“开追悼会”……不时有人被打残,甚至致死。常有新犯人不堪忍受折磨,凄厉的惨叫声在监狱上空弥荡,令人不寒而栗。由于为王军涛保管经费并安排其生活而
遭到逮捕的大江所会计童崇武,在刚入监号时就遭到同监刑事犯的殴打,胸部瘀血,疼痛达半年之久;蒋国廉和沈治祥亦遭到过不同程度的拳打脚踢;在海南被捕的杨X也是遭此屠毒……

  20号傍晚,本案的几位当事人进号子的时候,正赶上开晚饭,使他们得以目睹了监狱生活残酷无情的另一面。监号铁门的下部分为两层,外层是一个活动小门,内层则是方形长形的铁栅栏。开饭时,先是从下面的铁栅栏间,塞进来一板米饭,接着,又从底下的门洞中,“哗啦”“哗啦”连汤带水倒进来几瓢菜,从“形式”到“内容”都活象是在喂猪。分饭的时候犯子们都眼巴巴地盯着。监狱中犯人的伙食是有定额的,男犯人每人每顿四两,女犯人三两,事实上份量常常不够,而且,由于蒸饭的
时候米未放匀或饭盒倾斜等原因,导致一盒饭中有厚有薄,所以往往是同样面积的一块饭,实际多少是有差异的。就为了这一点点差异,号子里经常大打出手,有时恨不得打死人。

  再看犯子们拼着命争吃的是什么:饭是隔年的陈米,总有一股捂久了的味道;菜是市场上几毛钱一大堆的大白菜、大萝卜、土豆、南瓜。买回来后用水冲一冲,胡乱剁几刀,推到泛着开水的大锅里煮个稀巴烂,打到碗里,对着阳光都找不到几颗油星--别说油了,甚至连盐似乎都舍不得放,吃起来淡而无味,如同嚼腊……监狱中的伙食都由外劳的犯人做,但标准却分三六九等。一等是干部,有鱼有肉自不必说;二等是外劳的犯人,吃的是油汪汪的小锅炒菜,每周还能吃到肉和豆制品;最苦的是关
在号子里的人,发了芽的土豆、吃多了浑身长疮的南瓜……每种能让你吃上一、两个月不换样……很多人几个月下来就头脚浮肿。老犯人说,米饭里每隔一段时间就会被滴上一些煤油,据说煤油消肿……监狱中这种吃饭的场景,几乎给每一个刚入狱的人以强烈的刺激,这是一个无言的但却是明确的提示:无论你昔日何等风光,如今你是阶下囚了!在这里,是没人把你当人看的!

  ……

  1989年10月20日的黄昏,当王军涛窝藏案的几位当事人被骤然投入一个个昏暗、令人窒息的牢房时,还没等他们在环境和心理上稍稍做一下调整,当晚便对他们同时进行了突击性的隔离审讯,平均每天长达十余小时,持续十余天。

  邬礼堂已经连续失眠好几天了。深夜,整个监狱如坟墓一般死寂。几天前,在被推上汽车,押往看守所的那一瞬间,他就敏锐地判断出:“汉宜那边肯定出了问题!”他甚至想到了费远……从刘丹红也同时被捕上看,一定是王军涛被捕后最后的收网了。事已至此,无可挽回,他决定万钧担子一肩挑,要尽最大的努力来保护同志们。


  因此,当晚第一次提审时,他就以出乎意料的坦率态度,以一个男子汉敢做敢当的磊落襟怀,陈述了事件的经过,承认了自己全部的所做所为。在随后几天的审讯中,他反复强调几点:第一,收留王军涛是出于他做人的准则。他不可能在朋友遇难时出卖灵魂,这是一种本能的、自觉的选择,与别人无关;第二,自己是隐藏王军涛的主谋,大江其他人均是听从他的工作安排;刘多斐刘丹红兄妹对很多详情并不清楚;至于肖远,并没有保护王军涛几天,又已经关了这么久了,因此,应由他来承担全部
责任;第三,大江所有的人,包括他在内,与王军涛均素昧平生,此事本身并不带有任何政治动机,完全是出于做人的基本道义。他们真正魂牵梦绕的,是大江的事业!


  邬礼堂是一个无所畏惧的人,但是对救援行动功败垂成的负疚感和对联案的牵挂却使他倍受煎熬。他热切地巴望着他的朋友们能早一天获得自由,他的同事们能早一天返回大江。他知道自己可能会被判刑,这个饱经风霜的硬汉平静地等待着命运的又一次挑战……

  巡夜看守的脚步声由远及近,在牢房铁门的窥视孔处停停,又渐渐远去。监牢中的夜,漫长得无以尽数。邬礼堂望着高高的天棚上那盏彻夜不息的长明灯,心中如江海般翻腾--
        日暮西山石径斜,    白云深处无人家。(注)
        开路三载意未尽,    壮志一心任叱咤。
        敢做敢为英雄事,    无怨无悔浪淘沙。
        泪湿北斗依铁窗,    血洒诗柬哭华夏。

        (注:此联取杜牧《山行》句,反其意而用之。)

  89年10月25日晚,已被冷落了许久的肖远突然被提审。当他走到外面,只见一排预审室灯火通明,而且窗玻璃上都罩着报纸,颇为异样。走进去一看,呵,真是济济一堂。武汉市公安局的处长、科长们坐了满满一屋子,以前“严肃地愁眉苦脸”的公安干警们,这会儿全都掩饰不住满脸兴奋之色。肖远心中“格噔”一下,预感到事情不妙。三个月来,他已很熟悉狱中的“牢话”了,眼前的景象正应了牢话所说
的:“不怕预审员跳,就怕预审员笑”!

  果然,预审员开口了:“现在,一切都真相大白了。肖远,你再也不必编故事来骗我们了!”

  “我不明白!”肖远仍然“糊涂”。

  于是预审员拿出了一份份审讯笔录:王军涛的、邬礼堂的、刘汉宜的……,“怎么样,还想再看吗?”

  肖远不禁暗暗叫苦,内心一阵疚痛。他知道,完了!一切都已暴露,继续掩盖已无任何意义了。

  “肖远,你现在还有什么可说的?”

  肖远默不做声,沉思片刻后,抬起头来,苦笑着宣布:“好了,到此为止!我宣布,我们跟武汉市公安局开的这个历史性玩笑到此结束!”整整一百天后,在经过斗智斗勇的五、六十次审讯之后,他终于“坦白”了--坦坦荡荡地表白了!

  肖远与王军涛是多年的好友,这一点无可回避。肖远开宗明义,承认自己“主动收留”了王军涛。至于动机,很简单:我这个人,天生喜欢结交“落难公子”,哪怕他有朝一日得志了,我也只想作一个“诤友”……

  为了保护大江四杰,肖远表示,自己交给邬礼堂的是:“吴天”,邬礼堂等人并不知情。(可是邬礼堂本人却承认了肖远交给他的是“王军涛”。在这方面,刚刚入狱的邬礼堂等人的确还不够有经验;从客观上看,在一个联案很多的案子中,如果没有极严密的攻守同盟,当事人是几乎不可能恰巧说得一致的。众多的联案中只要有一个人提供了一点口实,就会被全线攻破。这也是公安机关审案成功的秘诀之一。)

  提审结束,肖远心情沉痛地被押解回号,迎头正碰上从另一间审讯室出来的刘多斐。公安人员连忙把肖远拽回房间,以免他们会面。肖远没想到居然把刘多斐也抓来了,禁不住义愤填膺,他挣脱开来,冲出去喊道:“多斐,莫怕他们!”

  第二天,他上交了三份“交待材料”:一封“抗议信”,抗议公安部门乱抓人,声称自己是窝藏的主谋,其余人均与此事无关;一封“申诉信”,给中央领导,通过自己在地下养鸡场二十多天与王军涛的谈话,证明王军涛是个真诚的“改良派”、爱国者,而不是什么“反革命”;还有一封是告别信,请公安部门转交军涛,让他“放心地去,不必为武汉的朋友们担心,历史终将宣告我们无罪……”

  刘多斐象一只笼中的老虎一样躁动不宁。从小他就为了保护妹妹而和别人打架,是个宁可被打倒也决不跪下求饶的铁汉子。此番入狱,他对外在的一切毫不畏惧,唯一让他日夜焚心以虑的,就是在他眼里永远是那么娇弱、单纯,需要人保护的妹妹。他恨不能插上翅膀,把妹妹救出这无边的苦海。

  一天,一个外劳的犯人偷偷告诉他:“我看到你妹妹了。一看就象个大学生,提审回来的路上,一边走一边哭……好造孽呀!……”他听得心都碎了。

  已经连续审讯好多天了,无论怎样攻心、斗智、示威,刘多斐硬是矢口否认自己与什么王军涛的事有任何关联……公安人员终于失去了耐心,“啪”地一声,拍出了一本审讯现场笔录。刘多斐一看,果然是妹妹的。审讯记录断断续续,每隔几行,便写有这样的旁注:“沉默不语”“哭……”“政策教育”“哭……”。完全可以看出,自己心爱的妹妹眼下正经历着怎样无情的折磨和煎熬……

  这个一米八高的东北壮汉再也忍不住了,黑铁塔般的身躯拍案而起,边哭边吼:“我抗议!你们真是太没人性了!你们怎么忍心、怎么忍心这么折磨一个小姑娘……
!”

  此时此刻,刘丹红正坐在相隔几间的另一个审讯室中央的石凳上,象一只祭坛上的羔羊一般孤苦无助……人到了这个份儿上,怎么办呢?--说吗?与自己有关联的人不是老师、就是朋友、甚至亲兄弟。万一自己哪一句话说得不合适而使联案在审讯中陷于被动,甚至导致新的人被捕,岂不是要恨自己一辈子?!

  “那就不说”!--可是谈何容易呵。当你被弄进监狱,一大群人每天十几小时地逼问你时,你无可逃遁!你必须开口!!

  怎么办呢?……撒谎吗?她不会;撒泼耍赖、装疯卖傻吗?她更做不出来。她从小就是个公认的好孩子、好学生,受共产党正统教育长大的,还是头一遭被人这么声色俱厉地喝斥、全副武装地恫吓。尽管有过坐牢的思想准备,但是一旦真的事到临头,她还是深感害怕、委屈、不知所措。

  “如果军涛被抓了,真的会判死刑吗?……谢老师和费远他们在北京也被抓了吗?……爱子如命的父母一下失去两个孩子,可怎么活呀?……哥哥和邬礼堂他们会不会挨打?能吃饱吗?……我会判多少年?五年?十年?……唉,真不该相信‘一切天衣无缝’,为什么就没有及时把通讯录毁了呢,那会给自己和朋友授人以柄的呀!…
…”

  每天,都充满了憾恨、负疚、担忧、恐惧、压抑、绝望、无奈、悲哀……刘丹红的脑子里老是象放电影一样闪现着一幕幕镜头:军涛带着慷慨悲壮的神色被押往“菜市口”……;隐居中的谢小庆被紧急的敲门声惊动,公安人员向他出示“逮捕证”:“是你的学生提供了你藏身的地点。”谢小庆那惊讶失望的目光……她甚至梦见了北京某杂志社的W大姐,在美国和女儿挤在一间狭小的房子里,自己做饭吃。她问:“您这么大年纪了,怎么还来和女儿一起自费留学呀?”W女士说:“国内呆不下去了……”一言未毕,刘丹红已是心痛如绞,立即惊厥醒来……而父母亲人则是她尤其脆弱的一根神经。她觉得,一个人如果选择了充满风险的人生,就应当有为此付代价的准备;这次自己虽说是“为朋友两肋插刀”,但是自愿的,所以没有什么可以抱怨。--但亲人是无辜的。让他们因此而承担痛苦是不公平的!在这个意义上,她甚至希望自己是个孤儿。死活由着自己,反而轻松得多。

  种种念头象鬼神附体一样,把她的头脑搅成一团乱麻,驱之不去。高度的焦虑已经使她连续几天无法进食、无法成眠了。每天,心都痛得缩成一团,没处搁没处放的。她觉得再这么下去,自己简直要发疯了!

  可是她必须考虑每天怎样面对那个如铁的现实:审讯。以前她很不理解古书上所谓的“屈打成招”:如果真的可以因此而减免惩罚,“招了”也就罢了;奇怪的是往往明知承认了就会死路一条,人为什么还要“招”呢?--现在她终于明白了:这会儿实在是太难受了!!只要“招供”能使人熬过今天,哪怕明天就拖去砍头也在所不惜!不招,你就永远也过不去今天!

  ……

  --可是无论如何也不能乱说呀!由于费远和邬礼堂均对她有所保留,她此刻根本无从判断:事情究竟坏到了什么程度?如果真的已经全军覆没了,有个积极配合的“好态度”也许的确可以争取到“从宽处理”(这是到了这个地步的人唯一可以引为自救的办法了)。但是,万一是“诈降”呢?万一由于自己年幼轻信而导致意想不到的结果出现,自己今后还有何颜面做人?!反过来,如果全军覆没是真的,自己想救军涛而不成,不仅害了他,而且连累了这许多人,已经是罪孽深重了,又如何能苟且求恕,独求自由呢?……

  ……

  “刘丹红,19号下午,在大江所,你跟什么人见了面?”女预审员又一次发问。

  “没跟谁见面!”刘丹红本能地否认。

  “你好好想想,我们再提醒你一下:是你的朋友,北京来的!”

  刘丹红想起那天下午与费远最后告别时,她还特地问了一句:“如果我被提了去,问我见了你没有,怎么说?”费远毫不犹豫地回答:“当然没见过!”……

  预审员把话问到了这个份上,当然不会是无的放矢。但刘丹红恪守自己的承诺,坚不吐供。

  “你以为你不说我们就不知道吗?”女公安目光炯炯。“你不说别人可早就说了!其实我们对这件事情的全部过程早就了如指掌,我们并不需要你的口供。只不过看你年纪轻轻的,听说在学校里还是个高才生,本来会很有前途的嘛!所以政府给你一个机会。只要你说了,就算你‘主动交待’的,处理的时候可以从轻。”

  “我非常感谢你们的好意。也相信你们的能力。既然你们都清楚了,就按你们知道的写好了。”刘丹红又小声嘀咕了一句:“反正我不能说!”

  预审员气坏了!就为了这么一个费远,已经足足审了她大半天了。这小姑娘软的硬的都不吃,好说歹说都不听,真是又可恨又可怜又可气又可悲:“你也不想想,是谁把你害到今天这地步?到了这地方,你还替别人担担子?!”

  刘丹红心里嗤之以鼻:哼,这是你们惯用的分化手段。我的联案个个都是好样的。我一点都不担心他们,他们都比我坚强比我有经验。我只要守住自己这个最薄弱的环节,不被打开缺口就行……

  她嘴上强挺着,身体却一直抑制不住地在打战,不争气的眼泪也始终在不停地流。她狠狠地擦一把眼泪,真恨自己没出息。她多希望自己能象电影里的英雄人物那样,胸脯一挺,脖子一梗,大义凛然地说:“要杀要剐随你便,我-不-知-道!”然后“呸”地一口带血的唾沫啐到对方脸上。……可是,她觉得,她做不出来。电影里的“好人”“坏人”都是典型化、漫画化的,她面对的却是一些具体的、实实在在的人。这些公安人员虽然非常严厉,但说不上对她本人有什么偏见和恶意。她也不太可
能把她们就看成是“敌人”。

  可是,当人处于一个被专政的位置上时,又敢信任谁呢?她知道,很多政治犯的牢房里都被安插了负有“刺探”使命的犯人--她甚至连同牢犯人的同情都不敢接受。在这方面,她远不如她的联案们幸运。几位联案的同号中,都有先于他们进来的“6·4”大学生,彼此有一种天然的信任,而且可以互相交流、帮助、支持。只有刘丹红一个人孤伶伶的(再没有女政治犯了)。她象一个在冰窟里发烧的病人一样,感到寒冷、焦灼而孤独。这个正值妙龄的女子象过早遭受霜打的花朵一样迅速的枯萎了

  就这么焦燥不安、撕肝裂肺、神思恍惚了一阵,有一天,她突然意识到:一天24小时,无论她在哪里、无论她做什么,都有人紧随左右,甚至她睡下时都有人彻夜守候……直到几个月以后,当她也熬成了“老犯子”,开始第一次为新判的死刑犯通宵值班时,她才恍然明白:原来当初是把她作为重要犯人,严防她自杀!

  1990年春节,二所为了活跃人犯生活,组织了一次唱歌比赛,每个监号选派一、二个人去广播室清唱一两首歌。刘丹红首先自告奋勇。虽然不许在广播里讲话,但她想,这毕竟是个难得的机会,她要用她的歌声告诉亲人和朋友:她依然活着,她依然坚定,依然充满了对生活的渴望和对友情的信任。

  为了使联案们能马上辨认出她,她开场便唱了一首《出塞曲》,这是王军涛当年在武汉的“保留曲目”,歌曲激昂悲壮,也很适合他们眼下的心境:--

     “请为我唱一首出塞曲,用那遗忘了的古老言语,
      请用美丽的颤音为我轻声呼唤,我心中的大好河山。
      那里有长城外才有的清香,谁说出塞曲的调子太悲凉,
      如果你不爱听,那是因为歌中没有你的渴望!

      而我们总是要一唱再唱,唱那黄河千里闪耀的金光,
      唱那塞外奔腾的大漠,向着那长城外,阴山旁……
      英雄骑马闯,啊,骑马荣归故乡!”

  刘丹红声情并茂,唱出了无限的悲怆苍凉,无限的慷慨激扬。她哪里是在用歌喉演唱,她简直是用生命在悲呼高啸!……演唱时,整个广播室,甚至整个看守所,一片寂然,所有的人,包括干部,都被她震撼了。一曲歌罢,掌声雷动,肖远更是怆然泪下。(他直到此时--刘丹红已入狱整整一百天--才知道她也坐了牢,而且就在咫尺之遥。)随后,刘丹红又演唱了几首“婉约”风格的歌曲:《红楼梦》《回家的路》……当她最后唱道:“再见,再见,等到明年的这一天”时,无数的人在齐声呼
应:“再见,再见,等到明年的这一天!”……

  第二天,她又应邀作为“获奖歌手”出来表演(她得了“第一名”)。在广播室,她和肖远相遇了。师生骤然成了难友,这是他们以前做梦也想不到的。在监狱一个小小的房间里,肖远和一群男犯人坐在一边,刘丹红和一群女犯人坐在另一边,干部坐在中间。咫尺天涯,谁都不敢说话,只有用目光,彼此默默地,默默地交流着心底的一份祝愿。

  这时,王军涛早已被押解回京,大江四杰和刘多斐等人也已于年底被转到了位于武汉市区的第一看守所。但是这件事很快就传到了他们那儿,并且在此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都在武汉市及其附近的几个监狱中传为美谈,为政治犯赢得了很高的声誉……以致于时隔一年半以后,刘丹红到二所去看望刚刚宣判的肖远时(这次没让她见),听说刘丹红来了,还不断有外劳的犯人借机出来看她,悄悄地躲过持枪的武警问
:“有什么事要帮忙吗?……”

  1990年1月上旬(春节前),经武汉市中级人民检察院批准,武汉市公安局以“窝藏包庇反革命通缉要犯王军涛”的罪名将邬礼堂、刘汉宜、刘丹红、童崇武、蒋国廉由收容审查转为正式逮捕。肖远以同样的罪名已于89年10月转为逮捕。其余人士先后获释。在此期间,被窝藏者王军涛在北京一直处于收审状态,尚未定罪。直到1991年1月才与陈子明一道以“反革命宣传煽动罪”和“阴谋颠覆政府罪”定案逮捕。也就是说:在尚未确定“被窝藏者”有罪的情况下,就给“窝藏者”先行
定了罪。后者竟比前者整整早了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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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寒 凝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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