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经贸部驻海外副局级 假签字捞国财百万曝光

综合消息,外经贸部派驻海外工作的副局级干部、原中国海外贸易总公司驻阿拉伯联合酋长国迪拜长城贸易中心董事长、总经理隋学禄,因涉嫌贪污今天在市二中院接受审理。一同受审的还有该公司财务经理宋士潮。

  中国海外贸易总公司是外经贸部下属一家大型公司。该部在对所有海外公司的账目审计时,发现长城贸易中心涉嫌违纪。2001年初,经贸部两次派人到迪拜进行调查,发现该公司账目存在严重问题,隋学禄、宋士潮被从迪拜召回北京接受调查。回京后,俩人先建立攻守同盟,后承认了贪污公款的事实。

  2001年4月17日,市检察院二分院接到举报,称发现长城贸易中心涉嫌违纪,总经理隋学禄、会计宋士潮在任职期间有涉嫌贪污巨额公款的嫌疑。4月29日,二分院反贪处对隋学禄、宋士潮以涉嫌贪污罪立案侦查并刑事拘留。5月11日,二人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1991年长城贸易中心在迪拜的开户银行--BCCI银行破产,导致长城贸易中心在该银行的240万美元存储款被冻结。2000年4月和2000年7月,BCCI银行破产清算组按法定程序支付长城贸易中心存款共计美元126万余元。隋、宋经密谋串通后,在迪拜编造了所谓的《协助追款协议书》:长城贸易中心委托穆罕默德·阿巴沙·哈桑(以下简称哈桑)追回被冻结款项,哈桑按18%获取佣金。隋学禄、宋士潮均在伪造的协议书上签字,同时隋学禄伪造了哈桑的签字。后隋学禄、宋士潮又伪造了两份于2000年4月和2000年10月支付佣金给哈桑的佣金收据,隋学禄在两份收据上均伪造了哈桑的签字。通过这种手段,隋学禄、宋士潮共同贪污公款计美元21万余元。

  部分赃款在大连宋士潮的女友潘某处后,侦查人员通过潘某的姐姐以及潘某儿子的学校获得线索,找到潘某,追缴2.9万美元,以及潘某交出的人民币7万元,此外,检察机关还从隋学禄处追缴赃款1.9万美元,其余赃款无法追缴。

  据介绍,这是一起典型的借国有企业破产、转制之机,大捞好处的案件。隋学禄自己也供述,当时59岁,快退休了,想抓紧机会捞一笔,看了看公司的资产,觉得能从返还的冻结款中想辙。而宋士潮与在迪拜做生意的潘某结识后,正需要钱花,两人一拍即合。宋士潮后来也承认,他和隋学禄的行为是贪污,现在特别后悔。

  据了解,目前,海外国有公司的管理问题已经引起有关部门的注意。有的公司工作人员较少,一人身兼数职,没有具体的财务管理制度;有的公司财务部门保留大量现金,一些工作人员用此作为本金,擅自签订贸易协议,赚钱装入自己腰包,亏空记入公司账上,大肆贪污公款。像长城贸易中心,总共就隋学禄、宋士潮俩人,根本没有什么财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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