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早晨,家住唐山市丰润县的陈华像往常一样,开着她那辆捷达出租车来到汽车站附近。一个20来岁的小伙子上车,到站后,那个男青年右手伸进上衣口袋像是要掏钱,陈华也习惯地将自己装钱的包拿出来。可就在此时,小伙子一把抢了陈华的包,陈华大吃一惊,高喊:“有人抢包啦!”歹徒朝一小区逃去,陈华也边喊边追了过去。
陈华的喊声惊动了开出租车路过的安永辉,安师傅立即掉转车头向歹徒追去。此时,正在附近散步的张占明先生也看见了拿着包飞跑的年轻人,他也追了过去。张占明与安师傅一起制服了歹徒,张将包还给陈华,里面一部手机和200来元钱,一分未少。搏斗中,张占明手受了伤。
随后他们一起将歹徒送到新区燕山路派出所。
一个多月过去了,派出所对张占明、安永辉勇斗歹徒的事未做任何表示。两周前,张占明来到新区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想询问有关情况,恰巧看见了新区公安分局9月29日上报的2001年第62期严打专刊,这一看让他气愤万分:抓获“9·29”抢劫未遂犯罪嫌疑人的事确实被列为先进事迹了,但事件已完全被扭曲。这份专刊上介绍的事情经过是这样的:“9月29日上午9时许,燕山路派出所在接到报案,有人在商业大厦附近抢劫出租车司机,正向楼群内逃跑。接报后,所长×××立即命令副所长×××带领值班干警出警,民警在新区9小区一居民楼下,将正在逃窜的犯罪嫌疑人抓获。”看到此,张先生感到受了极大的欺骗和伤害。多日来他和安师傅几次找到有关部门,要求查清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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