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风有雨有歌舞,金鹰奖开幕式歌舞晚会,11月1日冒雨如期在长沙举办,而这项庆祝歌舞活动要持续4天,举办者骄傲地通过电视转播向世人宣布。此前,其它地方类似的歌舞,已经一场场演出过了。
但是,正如形形色色、大大小小的类似歌舞晚会(包括中央电视台的春节晚会)一样,没有人告诉世人,一场晚会要花多少钱?这笔钱是谁出的?也不用期待主办者会提交财务报告,审计部门提交审计报告这类烦人的事情了。
众所周知,歌舞演出大体有四种形式,一是政府主办的歌舞演出,二是商业歌舞演出,三是慈善歌舞演出,四是自娱自乐的歌舞演出。
那么,金鹰奖歌舞晚会,属于什么性质的歌舞演出呢?种种迹象表明,它是政府主办的歌舞演出,属于政府行为,简称政府歌舞。
问题是政府应该花纳税人的钱搞歌舞演出吗?从中央政府到各级地方政府有必要一而再、再而三地搞政府歌舞吗?事实上,国民享受娱乐乃是一种消费行为,提供娱乐商品乃是一种商业行为,政府有着更多的事情要做,不应当介入到娱乐活动之中,或者要尽可能少地直接采取政府行为进行娱乐活动。
事实上,中国有三千万人还不能获得基本的温饱,按国际标准则有一亿二千万人处于赤贫状况(每人每天收入低于一美元)。与此同时,中国有6000万残疾人需要政府的帮助,有数以千万计的下岗工人需要政府的帮助,有无数的退休人员还没有领到养老金,有数以百万计的失学儿童需要政府加大教育投资力度,有上百万的在荒漠化进程中的国土需要政府投资进行治理,有数以千计的被污染的河流等待着治理的资金,由于政府拨款太少或不肯拨款而难以实施的法律援助等等事项比比皆是。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的政府及其政府部门的官员为什么热衷于搞政府歌舞呢?一场这样的歌舞,少则数百万,多则数千万,甚至上亿元,就如此一次次消失在大同小异的载歌载舞中了,难道不心痛吗?
或许有人说,这体现了政府官员“与民同乐”的风范。其实不然,真正的与民同乐,不应该是政府歌舞,而应该是政府官员自己掏自己的腰包,与民众一起坐在观众席上,欣赏商业歌舞演出;或者在电视机前,与亿万观众一起观看电视台购买的歌舞节目(资金来自广告费)。
这是因为,政府出资举办的歌舞演出,实际上是一种强迫国民消费行为。也就是说,不管人们愿意不愿意看,人们都要掏钱为这些政府举办歌舞去买单,因为说到底政府举办的歌舞都是要由全体老百姓出钱的,老百姓爱看不爱看,看得上看不上,这笔钱政府都替他们花了。
或许有人说,政府举办歌舞,是为了提高当地的知名度,是为了招商引资,是为了发展当地的经济。问题是,这是一种有效的方法吗?难道政府就不能找到更好的方法吗?难道商业歌舞演出就不能提高当地的知名度吗?
眼见着,年底又要到了,各种各样名目的政府歌舞可能正在紧锣密鼓地排练着,不知又有多少老百姓的银子就这样哗哗地流掉了。它们流到了哪里?流得值不值?老百姓该问一问了。
为此,笔者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全国人大、政协、人民代表,走出去,调查一下政府歌舞到底有多少?到底要花多少国家经费?能不能把绝大多数的政府歌舞转变成为商业演出,由演出公司按照商业模式组织演出,并自负盈亏?
多少事,从来急,政府歌舞还是少一些再少一些吧!老百姓的钱多了,心情好了,自己会花钱欣赏歌舞演出的。政府官员还是少操心歌舞演出,多做提高国民收入的实事吧!
但是,正如形形色色、大大小小的类似歌舞晚会(包括中央电视台的春节晚会)一样,没有人告诉世人,一场晚会要花多少钱?这笔钱是谁出的?也不用期待主办者会提交财务报告,审计部门提交审计报告这类烦人的事情了。
众所周知,歌舞演出大体有四种形式,一是政府主办的歌舞演出,二是商业歌舞演出,三是慈善歌舞演出,四是自娱自乐的歌舞演出。
那么,金鹰奖歌舞晚会,属于什么性质的歌舞演出呢?种种迹象表明,它是政府主办的歌舞演出,属于政府行为,简称政府歌舞。
问题是政府应该花纳税人的钱搞歌舞演出吗?从中央政府到各级地方政府有必要一而再、再而三地搞政府歌舞吗?事实上,国民享受娱乐乃是一种消费行为,提供娱乐商品乃是一种商业行为,政府有着更多的事情要做,不应当介入到娱乐活动之中,或者要尽可能少地直接采取政府行为进行娱乐活动。
事实上,中国有三千万人还不能获得基本的温饱,按国际标准则有一亿二千万人处于赤贫状况(每人每天收入低于一美元)。与此同时,中国有6000万残疾人需要政府的帮助,有数以千万计的下岗工人需要政府的帮助,有无数的退休人员还没有领到养老金,有数以百万计的失学儿童需要政府加大教育投资力度,有上百万的在荒漠化进程中的国土需要政府投资进行治理,有数以千计的被污染的河流等待着治理的资金,由于政府拨款太少或不肯拨款而难以实施的法律援助等等事项比比皆是。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的政府及其政府部门的官员为什么热衷于搞政府歌舞呢?一场这样的歌舞,少则数百万,多则数千万,甚至上亿元,就如此一次次消失在大同小异的载歌载舞中了,难道不心痛吗?
或许有人说,这体现了政府官员“与民同乐”的风范。其实不然,真正的与民同乐,不应该是政府歌舞,而应该是政府官员自己掏自己的腰包,与民众一起坐在观众席上,欣赏商业歌舞演出;或者在电视机前,与亿万观众一起观看电视台购买的歌舞节目(资金来自广告费)。
这是因为,政府出资举办的歌舞演出,实际上是一种强迫国民消费行为。也就是说,不管人们愿意不愿意看,人们都要掏钱为这些政府举办歌舞去买单,因为说到底政府举办的歌舞都是要由全体老百姓出钱的,老百姓爱看不爱看,看得上看不上,这笔钱政府都替他们花了。
或许有人说,政府举办歌舞,是为了提高当地的知名度,是为了招商引资,是为了发展当地的经济。问题是,这是一种有效的方法吗?难道政府就不能找到更好的方法吗?难道商业歌舞演出就不能提高当地的知名度吗?
眼见着,年底又要到了,各种各样名目的政府歌舞可能正在紧锣密鼓地排练着,不知又有多少老百姓的银子就这样哗哗地流掉了。它们流到了哪里?流得值不值?老百姓该问一问了。
为此,笔者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全国人大、政协、人民代表,走出去,调查一下政府歌舞到底有多少?到底要花多少国家经费?能不能把绝大多数的政府歌舞转变成为商业演出,由演出公司按照商业模式组织演出,并自负盈亏?
多少事,从来急,政府歌舞还是少一些再少一些吧!老百姓的钱多了,心情好了,自己会花钱欣赏歌舞演出的。政府官员还是少操心歌舞演出,多做提高国民收入的实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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