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十月二十九日的《星岛日报》在头版刊出一篇大幅广告,通栏大字标题是《中共领导人是九一一事件首犯!拉丹的拉丹!》,文章以小字密密麻麻地罗列了李鹏和江总的出访及言论,约四、五千字左右,试图证明中国与恐怖袭击脱不了干系。文章署名是“中国难民委员会 廉清”。
这两天,纽约华人都在议论此事。可忙坏了总领馆的人,闹出这么大的乱子。中新社的新闻稿故意隐瞒了星岛日报,而《侨报》则不客气地点了名。本来,这类文章应该在任何一家报纸的言论版刊出,属于言论自由的范畴,但中共统战工作实在太成功,媒体老板多被收买,或不敢得罪中国政府,以至此文章只得以广告的形式才能刊出。--智叟
苹果日报:落错广告,北大人扯火
星岛纽约华埠版落错一个广告,结果搞到满城风雨,中国总领事馆非常劳气,要出声明澄清。
事缘九一一事件后,全球经济急剧恶化,做报纸更是雪上加霜,环境自然希望到多广告。唔知系咪有人求广告心切,日前接到一个题为《中共领导人是911事件首犯!拉丹的拉丹!》长篇文章广告,即刻拿临登出。唉,八方对老眼一睇就知迟早出事啦,将伟大祖国的“伟大领导人”形容做“拉丹的拉丹”,即系话系拉丹(登)背后的支持者,而且,个广告只系文章下边印有小小的“广告”两个字。至于乜人大整蛊,就只有广告部先至知了。但八方就八到,呢个广告听闻系华埠反共人士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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